我住在傳統的社區, 就算我有錢想買自己的車位也沒辦法買, 只能停在社區畫好的車位(大家輪流停, 先搶先贏), 或者只能停在外面找空位停, 然後再走路回家。 我想, 很多車主應該都有面臨這種情形, 這才是現況好嗎。
何必如此大費周章浪費兩倍空間成本 獎勵車位共享即可jiahsien wrote:2.一定坪數以上強制要求提供1-2層公共"收費"停車場 (可能1樓、2樓為收費停車場;3、4樓為住戶停車場)-->但可以肯定建商不配合,就祭出容積率獎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