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1159 wrote:
你可以不要檢舉阿!...(恕刪)
您以為大恩里長施先生有這麼好被拉下台喔?還有您以為里長能管省道的事情?
塗銷禁行機車我們也找過市議員啦,也找過交通局啦,交通局依然用不宜和大車混流的理由堅持不塗銷
Freshness wrote:
機車只有一個車道能走的話,代表地方政府在規劃道路已經違法了。
相關法令規定,機車至少會有兩個車道可以走。不是畫個優先道就以為能把機車全趕到路邊去。
將「歧視」做為行政指標,台南市注定無法成為偉大的城市。
樓主的人格也非常的卑劣,真覺得你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