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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慢車道若有違規停車,機車騎士請跟在後方停等,切勿因為慢車道有違規停車而繞行到禁行機車道,以免被檢舉

小兔1159 wrote:
你可以不要檢舉阿!...(恕刪)

您以為大恩里長施先生有這麼好被拉下台喔?還有您以為里長能管省道的事情?
塗銷禁行機車我們也找過市議員啦,也找過交通局啦,交通局依然用不宜和大車混流的理由堅持不塗銷


檢舉,當然要檢舉,但是絕對是檢舉違停垃圾!!!

還要等他開走,TMD 這種幹話講的出來......

.展哥. wrote:
您以為大恩里長施先...(恕刪)


黑 展哥 新年快樂

您跟併排大那幾位的行為還蠻像的
你們可以做拜把兄弟

多一個互捧屁股的網友

.展哥. wrote:
前幾個禮拜檢舉機車...(恕刪)

關注一下
這種檢舉私下做就好了
弄上網路炫耀
實在搞不懂這些人在想什麼
台灣的市長來這一招, 不知會怎麼樣 ?
好奇, 民眾亂檢舉 , 警察也跟著開單 ??
難道開單警察不會判斷一下,機車為什麼騎到禁行機車車道嗎 ?
.展哥. wrote:
前幾個禮拜檢舉機車行...(恕刪)


機車只有一個車道能走的話,代表地方政府在規劃道路已經違法了。

相關法令規定,機車至少會有兩個車道可以走。不是畫個優先道就以為能把機車全趕到路邊去。


根據我的觀察,台南市政府是對機車歧視最嚴重的縣市。許多縣市已陸續把違法的外車道禁行機車塗銷,台南市政府還企圖以這種規避方式,真的很可恥。


緊鄰台南的高雄市是這樣子在辦事,依法行政,給予機車合理的生存空間。台南是我的老家,但我真以台南政府為恥。


台北市政府更不用說,絕不會做違法的事情。


將「歧視」做為行政指標,台南市注定無法成為偉大的城市。


樓主的人格也非常的卑劣,真覺得你很可憐。
Freshness wrote:
機車只有一個車道能走的話,代表地方政府在規劃道路已經違法了。

相關法令規定,機車至少會有兩個車道可以走。不是畫個優先道就以為能把機車全趕到路邊去。

將「歧視」做為行政指標,台南市注定無法成為偉大的城市。


樓主的人格也非常的卑劣,真覺得你很可憐。

其實有注意到高雄市的九如路和中正路路寬和台南市大同二段差不多,但是台南市大同路二段兩線快車道後應要擠出機慢車優先道,然後兩線快車道禁行機車,反觀高雄市的中正路或九如路則是只規畫兩線,旁邊留個路肩和人行道,算是以人為本的交通

高雄市中正路


台南市大同路按段


台南市不要要做偉大的城市,交通都比旁邊的高雄還亂,雖然是六都但說真的非直轄市的屏東市交通還比台南好

另外別怪檢舉人,會檢舉只是反向操作,台灣的民眾就是很被動,機車路權被剝奪還會說"為了安全",要怪誰?
這下我開始當檢舉人檢舉了,難道還不想爭取取消或塗銷禁行機車嗎?


我也覺得奇怪
應該只有最左車道可以畫禁行機車啊!
而且右側車道違停,不是不可以開單告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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