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但是現在就是非你不可,堅持非做不可!!
我從沒講過非我不可,你在哪看到?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那就不要幻想自己正在彌補法律的不足,不要一案多送,不用去管他成不成立,不用管他罰什麼,或是夠不夠,這些都跟檢舉人無關,如果真的要雞婆,就熱心的親身投入公益行為比較好,生活需要幫助的人比需要被檢舉的違停還多
開奧迪騎重機想必也住好房,運用經濟力量協助弱勢家庭助人圓夢,比浮濫檢舉更有存在價值
你又知道我有一案多送? 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越前連貫行車兩輛以上我也都請承辦人"根據違規事實舉發",承辦人也只回我一張罰單號碼,代表他只開一項。
至於不要檢舉這有困難,因為我不懂為什麼我停車要多走5~10分鐘,但別人只要不要臉的違停在店門口就好(我還在車上放小折,避免要走太遠時可以騎),所以我還是會繼續檢舉,因為我心胸狹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