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檢舉魔人 年誘5千車受罰 龜速設陷阱 迫違規超車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但是現在就是非你不可,堅持非做不可!!


我從沒講過非我不可,你在哪看到?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那就不要幻想自己正在彌補法律的不足,不要一案多送,不用去管他成不成立,不用管他罰什麼,或是夠不夠,這些都跟檢舉人無關,如果真的要雞婆,就熱心的親身投入公益行為比較好,生活需要幫助的人比需要被檢舉的違停還多
開奧迪騎重機想必也住好房,運用經濟力量協助弱勢家庭助人圓夢,比浮濫檢舉更有存在價值


你又知道我有一案多送? 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越前連貫行車兩輛以上我也都請承辦人"根據違規事實舉發",承辦人也只回我一張罰單號碼,代表他只開一項。

至於不要檢舉這有困難,因為我不懂為什麼我停車要多走5~10分鐘,但別人只要不要臉的違停在店門口就好(我還在車上放小折,避免要走太遠時可以騎),所以我還是會繼續檢舉,因為我心胸狹窄。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對,所以我說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堅持檢舉是你的自由也是你的權利,因為目前法規也尚無檢舉人的管理制度
你都自稱連續檢舉1-2個月了,不見結果不作罷的方式,不知道這樣算不算非你不可,算不算為檢舉而檢舉,我是認為這算啦…不過你還是會以"權利"的角度來辯駁,所以.....你自爽就好,暫不會有人"禁止"檢舉


全台灣有幾個檢舉人,怎麼會非我不可? 我巴不得路上都是檢舉人,我違規甘願被檢舉,但我討厭違規卻沒有受到應有的逞罰。在回你這些文的同時我隨手送了10件,有5件我認為有爭議所以不送,我都是以承辦人方便認定為主,有爭議的除非重大違規不然避免爭議就不送。不過佔用機車優先道這太好認定,一條1KM的路掃過去,6台車就準備吃罰單,要方便就要有同額代價,不然我幹嘛走5~10分鐘去停立體停車場? 我白癡嗎?

AndreaBargnani wrote:
全台灣有幾個檢舉人,...(恕刪)

你很在意與你無關的違規,當然你也可以把無關說到變有關,因為你自認不違規但是單方面不爽別人違規,這都是個人情緒,所以就是正義感過於豐富,為檢舉而檢舉,是行使檢舉權同時也是濫權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都是個人情緒,所以就是正義感過於豐富,為檢舉而檢舉,是行使檢舉權同時也是濫權


你要說我濫權ok啦,只是我檢舉的權利是法規賦予的,且舉發與否是承辦人在把關,承辦人依法舉發被你視為濫權!?那也只能無奈了。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檢舉人的特質就是執著啊!真的很鑽牛角尖,容易陷入對週圍事物不滿的情緒


沒辦法,台灣本來就地狹人稠,如果在美國每個店家前面都有停車場,然後大賣場的停車場都多得不像話,我才不管你停在哪。我去德國時,私家巴士占用公車停等區,路人馬上跑去罵私家巴士,這時公車才緩緩停在公車停等區放乘客下來(前面5分鐘公車司機不鳴喇叭也不開門讓乘客下車),台灣人會怎麼做?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你很在意與你無關的違規,當然你也可以把無關說到變有關,因為你自認不違規但是單方面不爽別人違規,這都是個人情緒,所以就是正義感過於豐富,為檢舉而檢舉,是行使檢舉權同時也是濫權


嚴格來說那跟我有關,因為我開車經過,違停會導致我可能需要跨越雙黃線或逆向行駛,難道我因為你違停要繞過您被檢舉,你要幫我付罰單嗎?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檢舉人的特質就是執...(恕刪)


你的討論方式還是一個樣沒變呢

替對方預設一個立場並強壓在對方身上,
不管對方說什麼都以自己妄想出來的對方立場展開莫名其妙的推論
然後把所有的不是全部都推在對方身上
小弟我現在在山區採取的方式是如果遇到龜車,絕不違規只按喇叭按到他靠邊讓為止。
痾…樓上有人提到做資源回收的癖好。
這邊是想到我有個朋友還真有超愛亂丟垃圾的癖好,被問到原因是說 : 我不亂丟清潔人員哪有工作? 街上垃圾就是這麼多不差我的,誰叫他們不廣設垃圾桶、不多擺人、沒規劃處理好垃圾事…,總之他們人力不夠累死也與我無干…

是政策、是政府、是政黨…有問題,我只是佛心幫他們點出問題啊!

cdyao wrote:
警察人力不足不是檢舉人的錯,是警力調配的問題。
路上違規量的確就是那麼多,警力就該增加因應(恕刪)


用數量很合理啊!隔壁有一樓是有人出每件5元徵求檢舉魔人到他家巷口幫忙檢舉違停,結果被砲: 知不知道正常檢舉一件要花幾分鐘?有無尊重別人“專業“? …因為不敢不尊重,所以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正常件數,依據大清律例,應該合理吧!

至於先天不良是指法令不一定周延,司法判決也不一定都合情合理,檢舉魔人卻來無差別強力執法,而不必擔負任何後果與責任。

就像公司團體組織裡的一些老闆嫡系稽核監察政風單位,就怕沒存在感,平常老想交辦任務一堆,通通發包給別人做也沒人敢說不做,出了事都是執行不力卻與他完全無關…

在規則上還真的不能說他錯,可是這樣會有福報嗎?人生會過得比較好嗎?


cdyao wrote:
用數量來看根本不合理…先天不良是指...?(恕刪)
大家明明都知道這樣不是被打上新聞,就是會塞死在路上,偏偏在這邊就是一堆在裝聖人,講一堆大清律例來成就自己的癖好,彷彿檢舉完世界問題都解了、不檢舉世界會崩潰、作業不用時間警力是無限、寫報告比抓賊更重要…叭叭

blitzday wrote:
小弟我現在在山區採取的方式是如果遇到龜車,絕不違規只按喇叭按到他靠邊讓為止。(恕刪)
easontang wrote:
在規則上還真的不能說他錯,可是這樣會有福報嗎?人生會過得比較好嗎?


有沒有一些實質的缺點呀。
老是在說一些虛無飄渺的問題。

easontang wrote:
用數量很合理啊!隔壁有一樓是有人出每件5元徵求檢舉魔人到他家巷口幫忙檢舉違停,結果被砲: 知不知道正常檢舉一件要花幾分鐘?有無尊重別人“專業“? …因為不敢不尊重,所以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正常件數,依據大清律例,應該合理吧!


給你五元到我家樓下撿垃圾,您不生氣?您修養好我沒意見啦,但你不能要求所有人修養都那麼好吧。
出五元請人做任何事都不尊重人吧。

然後,數量到底怎樣是合理,也只是你自己心裡定的吧。有任何依據嗎?


然後檢舉魔人有無差別執法嗎??你確定嗎??
搞不好他從十萬件違規裡面篩選出一萬件較嚴重違規的。
你怎麼知道?

我自己檢舉雖然沒那麼多,但也都會篩選的,
例如路邊停車暫停閃燈的我從來沒檢舉過,但每天都會遇到很多。

如果只有上下班車程,可能一個月一百件。
但,如果我是車隊司機呢?一個月上千件很正常吧?
如果我是無業,但我對交通檢舉有熱忱呢?上萬件有甚麼問題。
檢舉不一定絕對正確,但是熱心、數量不能算是錯誤吧。


請提出檢舉真正的問題吧。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