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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被檢舉 白線!

希望各用路人在需要不方便時盡量不造成別人困擾

樓主 真的有錯

殊不知 檢舉達人 每天 路上跑

不檢舉你 檢舉誰


從前方機車格的相對位置來看

照片右方這兩台車應該是停在機慢車道上

可停車區域的機車停車格是更靠外側路邊的位置

還好是幾百元的罰單

若是機車撞上受傷甚至死亡

除了違規還有民事及刑事責任

慎選停車位置啊


kimi0214 wrote:
你考照時壓線會不會扣分??這樣想就知道了


+1

雞排換來的可能不瞭解...

FreeHand ZERO wrote:
大家小心了.......(恕刪)


停白線沒有違法,這張開的是「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距離路緣40公分以上就會被開單,既使在白線內也是會被開單。
所以下次白線停車時記得一定要靠近路緣40公分內才不會開單。
FreeHand ZERO wrote:
大家小心了....白線臨停壓一點點線也被檢舉違規.....這大概是我收過最無奈的罰單
大家別看照片感覺路口小,其實蠻寬廣的,不曉得怎麼被壓縮成窄窄的樣子
檢舉地點,桃園市區中平路
提醒大家以後白線停車真的要很注意......

違規事實那麼明確還上來討拍,駕照是用雞腿換的嗎
附帶一提,桃園的劃線真是寬鬆,要是在雙北,路緣旁絕對是加紅線,
讓你連停車的機會都沒有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你家沒家人騎機車嗎
你知道為了閃你車 要繞到汽車同道嗎?

被罰 只是剛好
阿不就好委屈~哭哭哦。

其實檢舉不用達人啦,一般人有手機透過app就能檢舉了啦。
FreeHand ZERO wrote:
我是樓主我要澄清幾...(恕刪)

看清楚罰單內容,OK?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12 條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不得停車。
三、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
出、入口及消防栓之前,不得停車。
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五、在設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標誌處所,非身心障礙者用車不得停放。
六、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不得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
之車輛。
七、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不得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不得於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十、不得併排停車。
十一、於坡道不得已停車時應切實注意防止車輛滑行。
十二、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
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
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
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
公尺之路面上,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車前適當
位置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十三、停於路邊之車輛,遇畫晦、風沙、雨雪、霧靄時,或在夜間無燈光
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十四、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不得紊亂。
十五、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
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
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
時,比照辦理。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遵守下列
規定:
一、應於汽車停妥後開啟或關閉車門。
二、乘客應由右側開啟或關閉車門,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
側開啟或關閉車門。車輛後方設有輪椅置放區者得由後方開啟或閉閉
車門。
三、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
四、確認安全無虞後,再將車門開啟至可供出入幅度,迅速下車並關上車
門。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FreeHand ZERO wrote:
我是樓主我要澄清幾點...(恕刪)


坦白說,
我不會另外找停車場,
但是我也不會被開單後上網討拍就是了!
FreeHand ZERO wrote:
我是樓主我要澄清幾...(恕刪)...又不是兩線三線以上道路,這種白線最外側又有紅線,且紅線上又有停車格....說真的我搞混了!
以上圖來講,紅線畫在最外側或是人行道外緣,然後才是停車格,沒有白線誤導這是”車道白線“
且很多相當細微的規則,不太相信大家考完駕照後還會繼續研究或詳讀!都馬遇上才知道...
好比說,當年考駕照只說行駛中不能壓到白線,倒車入庫停入格子內,說真的,像我這種沒想這麼多肯定中鏢!(恕刪)

樓主加油好嗎? 時代在進步,你不需要自己不知道,就覺得別人也不知道。你的比喻就像交通違規被警察攔下,你就假設的說“很多人都不知道”。可是,你有想過你為什麼不跟那些“很多知道的人”比較?不是每個人“遇上才知道”...

況且,交通法規並不是不知者無罪.. 不過往好的地方想,在道德層面上至少您比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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