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是經過向交警部門申報並允許的車隊才可以在行駛中使用雙閃燈,而沒有進行申報批准的(婚禮車隊、自駕游車隊等)車隊在行駛中使用雙閃燈的行為,是不被法律允許的。
2、車輛發生故障時
在道路行車過程中突遇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及時移至到安全區域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並及時報警,等待救援。
3、牽引故障機動車時
在牽引故障機動車時,此時車輛正處於非正常狀態,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的注意,特別是後方行駛的車輛,避免穿插超越後急打方向或沒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引起危險情況。
4、運送危急病人
因搶送危急病人時,此時應立即開啟大燈,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適時鳴號,車外懸外明顯的特別標誌,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5、行駛中突遇暴雨
在行駛中突遇暴雨,無論白天或黑夜突降暴雨時,天特別黑、雨特別大要停車,此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6、行駛中發生緊急故障
車輛行駛中發生制動器故障時,因無法將車輛迅速有效地停下,此時應立即開啟大燈,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連續實施鳴號,引起注意,採取必要的搶檔或安全補救。
7、道路上臨時停車時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特別是非機動道或借道停車時,應立即應該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司機不應隨便離車。
8、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並及時報警,等待救援或處理。
9、正在執行特殊任務
車輛接受臨時緊急公務時,因時間急、公務緊,需加速行駛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及時避讓。
10、車輛在倒車或掉頭時
車輛在複雜路段倒車或掉頭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過往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不過暴大雨的時候,有後霧燈就開後霧燈就好了,閃雙黃燈又開線邊,真的會讓人搞不清楚,你是不是要換車道。
在國外是禁止行駛中,閃雙黃燈的。
沒有後霧燈的那台,遇到大雨我也會開雙黃燈
有後霧燈那台我就只會開後霧燈,我是覺得後霧燈的警示效果就很好了,如果有人覺得後霧燈警示效果不足要多開雙黃燈我是沒什麼意見
但多的是有後霧燈不開卻只開雙黃燈的駕駛,我就覺得用燈的觀念真的很差,放著正確的燈具不使用而只用比較有爭議的燈具
還有某一樓說他連市區也會開雙黃燈,我就完全無法認同了,別的不說這對機車族絕對是很大的困擾,別說你打方向燈會關掉雙黃燈所以沒關係,機車常常無法看到整個車尾,如果他騎在你的右側他怎麼會知道你到底是要右轉還是打雙黃燈,再說下大雨在市區打雙黃燈行駛的真的也不常見,再笑別人是天兵或三寶前先將這壞習慣改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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