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支持立法規定所有汽車前擋透光率70%以上與前車窗透光率70%以上




他的邏輯沒有問題!

你的邏輯比較有問題

是抽了什麼造成的嗎?
這麼容易就笑了!?


.(恕刪)


支持同性戀的就是同性戀?
邏輯那麼好
歡迎來那個討論區聊哦~

應該全面禁止交通工具貼隔熱紙或其他有遮蔽窗戶之嫌的物品(如公車洞洞廣告也該禁止)

貼隔熱紙,對於視線而言多少就會受阻,尤其是晚上,馬路如虎口,這種有遮蔽窗戶的東西都應該禁止出現在交通工具上

carbike wrote:
台灣只要連貼隔熱紙的廠商一起罰, 一下子就沒人會貼前面了

不只前面,只要是交通工具所有窗戶都不應該貼,就算是乘客多少也該注意旁邊路況來做反應,看到高雄輕軌貼滿洞洞廣告看了還真火
+1
路上一推開霧燈(改燈)的人自以為很帥氣!!都不知道其他車主痛苦的要死!!眼睛都快瞎了!!


chrocobo wrote:
我建議驗車加驗隔熱紙...(恕刪)
54林白 wrote:
分析台灣與其他國家...(恕刪)


交叉分析可得知
歐美日國外夜間致死率肇事,高於日間2到3倍

但台灣卻高到7.5倍!!!

政府難道都沒發現嗎?


新聞出處:中時電子報
國道死亡肇事率 夜間為日間7.5倍


高公局統計去年國道深夜11時到隔天凌晨6時死亡肇事率,為日間凌晨6時到晚間6時7.5倍,明天起是3天國慶日連續假期,夜間到清晨有免收費措施,高公局提醒用路人睡飽再上路。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說,夜間行車風險原本就較高,去年凌晨0時到隔天清晨6時國道事故率占全天25%,但死亡事故比例卻達全天34%。

高公局也引用歐美日國外相關夜間肇事分析文獻,夜間行車肇事嚴重程度,包括致死率及肇事率,都高於日間約2到3倍。

高公局表示,夜間車流量較低,車速普遍較快,一旦發生事故較嚴重,特別呼籲用路人,夜間行車,睡飽再上路並務必小心駕駛。1051007

(中央社)


icchenk wrote:
所以你看到媽媽牽小朋友[慢慢過馬路]也會叭喇叭唷!!那不就好棒棒!!台灣最美的風景真的是你呀!


低頭滑手機慢慢走



媽媽牽小朋友[慢慢過馬路]

有一樣嗎?你有事嗎你~~?

我專叭過馬路低頭滑手機慢慢走的行人,按著不放

遇10個叭10個~~~

天使水果糖 wrote:
沒水準駕駛的遮羞布:10%隔熱紙



下台車我還是會貼10%以下,爽阿!!!

遇到智障行人還是叭到底

該不會你被我叭過~~哈哈!!
icchenk大大您好

請善用加入黑名單功能

社會上部份的人,因家庭教育;生活環境;個性等問題
永遠不懂學習尊重及禮讓

還是要靠法律去約束他們的行為……

初步得到回應了,還請大家一起再努力!


你以為我想嘴你唷!!自己仔細看一下你的回文!!有沒有逗點差很多!!我原諒你,因為你前檔透光率只有10%,難免會錯!!



atenza.ken wrote:
低頭滑手機慢慢走跟媽...(恕刪)
  • 2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