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價賣喔 wrote:
樓主違規被開單
甘
其他網友違規不違規屁事?
今大別生氣
有一群超級奇怪的人種
認為檢舉者必須是超級完美,然後一定不能違規違停喔!
這一群人就是法律常識低能兒
沒有把法律看在眼裡
又沒有能力當立委去修法
只能嘴砲囉
ethan567 wrote:
1.照片中樓主的倒車燈好像是亮著的
2.右後方有空位可以停
3.檢舉人看起來是移動中的車輛應該不會停在路中等樓主接完人
由以上三點申訴如果不能過
那上面炮樓主的就別在路邊停車...
但如果樓主不是要停後面那空位被炮也是應該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