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菲狗 wrote:
交通部路政司技正胡迪琦指出,
Uber若要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應合法申請運輸業執照;若想經營媒合叫車服務,也可申請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Uber媒合私家車從事計程車業 Uber依據現行法制已可申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UBER為什麼不申請
UBER是不是有媒合叫車服務
不管用什麼平台媒合就是要申請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你為何總是不回答我
那國內既有車隊從事媒合服務的是不是可以不用叫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那有APP媒合的車隊是不是就能叫資訊服務業
UBER雖然在大陸新加坡都合法了
但是被當作計程車業在管理
均係有遵從當地法規,合法繳稅、納保等同意繳交部分原本不支付的費用,並以計程車身分進行管理。
在別的國家可以 在台灣就只能是資訊業??
這個技正專業應該是當公務員
法律跟創新他絕對都不懂
我前面就提過
請問agoda是資訊業還是旅館業?還是旅行社業?
露天 pchome是資訊業還是百貨業?還是二手車業?還是五金雜貨業?
591是資訊業還是房地產業?
paypal到底是資訊業還是什麼業?金融業?
agoda為媒合旅館訂房服務資訊平台,但是他是資訊業
露天pchome為媒合各項物品買賣之資訊平台,他還是資訊業
591為媒合各項不動產租售資訊平台,他還是資訊業
paypal為媒合各項交易支付之資訊平台,他還是資訊業
那為什麼媒合交通搭乘資訊服務平台的uber,就要變成計程車客運業?
邏輯通嗎?
然後把資訊業用交通法開罰,真的白痴夠了!貽笑大方!
uber只是把一般租車服務做更創新的應用而已
去機場會搭小黃?我都碼搭黑頭租賃車
他們不是就再媒合叫車嗎?只是單純跑機場而已
那些有職業駕照?計程車客運?
只能說你的腦子跟公務員是一樣的
跟上時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