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20B wrote:
結果有一天有一台小車臨停黃線去附近公司辦事
回來車就被拖走了
那位先生非常不滿去領車後就開始狂檢舉
讚!我認為這才是被檢舉過的人該有的作法!
別人檢舉我,我不爽!就是要檢舉回去!
這樣很好!你檢舉我,我檢舉你,善用人民的手上權利。最終達到一個世界大同的境界,才是所有人該追求的目標。
這則新聞裡的婦人做了一個很完美的示範:

不能只罰我!婦被開單拉違規攤商下水 警整街開38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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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20B wrote:
結果有一天有一台小車臨停黃線去附近公司辦事
回來車就被拖走了
那位先生非常不滿去領車後就開始狂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