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防身終極解決方案>鎮暴槍 開箱分享

finjerry wrote:
防狼噴霧吧…雖然前陣子也是有個新聞是歹徒拿著它去強暴一個女生

)



不是,噴霧這東西無3路用.至於是什麼東西就不要在這說了,以免歹徒看到,先有防範,
也離題了
阿MB wrote:
相信我,蛇行,超速太...(恕刪)


實務上蛇行要1次超過三線道才算"蛇行" 而且需要有DV蒐證才得以成罪(挖勒!能這樣飆...真的不要命)
這也是目前很多飆車族跑的灰色地帶,警察腸沒錄影,飆車族可以賴....聽說高雄....
(這點我覺得台灣法令上應該可以修改)

超速必須要超過限速50kmup且有儀器測過才能算"嚴重超速" 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
(機車要超50很難...我的車尾速有90就不錯了 GPS測過.. )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實務上蛇行要1次超過...(恕刪)




別鬧了,最好通通要DV才能辦人,警察抓闖紅燈,紅燈右轉,哪一個不是自由心證.
臨檢問題,相信大家身邊都有不少的警察或律師朋友,自己問一就知道了.
對了,講到這,又離題了,我只是要提醒大家,不管怎樣,鎮暴槍被抓到,有可能,
就像這則新聞一樣,如此而已.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80628&art_id=30698153
阿MB wrote:
別鬧了,最好通通要D...(恕刪)


我是說 "違反公共危險"之類刑法上的罪責,會嚴格要求必須有DV蒐證才能成罪,刑法上的罪章沒有心證問題,
(也因此讓很多高雄飆車族有恃無恐,因為警方如果沒有DV蒐證他們危險行為,都只能開罰單勸離)

行政罰上的罰單: 闖紅燈 禁行機車 紅燈右轉> 這可以適用"心證"來逕行舉發 (不過如禁行機車仍需拍照 存證)
但是行政罰上的"現行犯",最多吃紅單,因為沒觸犯刑法的罪責,沒有"當場逮捕的適用",
當然也不可能"逕行搜索",不然將構成證據上的違法搜索,法庭上應判斷沒有效力。


阿,
話說武器真的是雙面刃... 我還滿想知道有什麼東西比較好防身 又好攜帶...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我是說 "違反公共...(恕刪)



你想的太單純了,
看下面,說你蛇行不用DV就可以判你為現行犯的
http://www.tcc.moj.gov.tw/ct.asp?xItem=26754&ctNode=96&mp=015

你說你沒蛇行,警察也沒DV,但萬一從你的車內搜出鎮暴槍,你認為法官會相信警察還是那位帶鎮暴槍的


警察要看你車上有無違禁品,不管用何方法,你與警察對幹,你一定吃虧,他們了不起寫報告.你不讓警察搜車,等到真的被搜出鎮暴槍,你是警察,你會不會從嚴處理?

我說過,方法很多,問一下你的警察及律師朋友他們一定會通通告訴你.



重點是,這又離題了,現在討論的重點是,鎮暴槍被搜出來,實務上的下場就是,上銬,送驗,司法程序.
至少目前看來是這樣.不要根我說藏的好都搜不到,現在討論的是被搜到後的問題.要避免這樣的麻煩,
還會上報,最好的方法,就是別碰這些灰色地帶的東西.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80628&art_id=30698153




阿MB wrote:
你想的太單純了,看下...(恕刪)


您應該不是學法律的...
單純蛇行>交通警察可以逕行開紅單 但是也僅止於開單,被開行政罰上的罰單,警察仍無資格搜查車廂!
蛇行到"公共危險行為"> 必須要DV有證據才能當成呈堂證供,不然無法成為"公共危險"的證據,無法起訴!

跟警察對幹? 蠻幹一定很慘,警察只會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好嗎?
警員比你更怕媒體,你知道違法搜查一鬧大,該員警會害頂頭長官仕途坎坷... 跟他講法律他覺對不敢公然違法



拿出證明就好 合法購買時候警政署登記核發的合法持有證明,.... 相信合法購買的人都會有 帶在身上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您應該不是學法律的....(恕刪)


這位大大您的意思固然沒錯
但是在台灣有時候臨檢有時候還是會隨機檢查車廂的
而一般人如果沒有犯罪意圖或是違禁品的話就還是會開車廂檢查的
很少人會因為這樣直接跟警察槓上
而且警察要搞你讓你開個車廂真的是太簡單了
所以我也贊成阿MB大大的說法
這玩意真的不適合帶在身上或是車上
想要自保其他的東西也有類似的效果

單純臨檢是沒有權力檢查車廂的... 這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利,
所以員警才要"經過你同意" 不然事情就大條了

只是台灣大家都乖乖被法律玩 畢竟懂法律知識
所以這篇我已經把圖片都撤銷 我想在法律知識不夠的情況還是不要推薦吧

樓上兩位一直建議有好東西可以合法放車上 有機會也請推薦一下,備而不用對良民來說是一定必要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奉勸想買的人先想想你自己適不適合在車上擺上這把槍吧?

像我以前算是脾氣比較衝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被人欺負,一定討回來的
車上也是擺球棒 PSD甩棍... 等等東西
想說哪天遇到"壞人"要給他好看

現在的我 車上沒放啥攻擊防禦武器
多年來我發現遇到的都是不講理的"瘋子"
而對付瘋子的方法就是不理會他的行為


我現在學佛,吃虧就是占便宜
hollowaysxp wrote:
那只好多多練練C...(恕刪)


Z字跑法沒用啦!!拿噴子的槍法是有多準,感覺跑直線都不會被打到!!Z字跑法搞不好還自己去撞子彈
  • 2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