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MB wrote:相信我,蛇行,超速太...(恕刪) 實務上蛇行要1次超過三線道才算"蛇行" 而且需要有DV蒐證才得以成罪(挖勒!能這樣飆...真的不要命)這也是目前很多飆車族跑的灰色地帶,警察腸沒錄影,飆車族可以賴....聽說高雄.... (這點我覺得台灣法令上應該可以修改)超速必須要超過限速50kmup且有儀器測過才能算"嚴重超速" 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機車要超50很難...我的車尾速有90就不錯了 GPS測過.. )
dougmichelle2001 wrote:實務上蛇行要1次超過...(恕刪) 別鬧了,最好通通要DV才能辦人,警察抓闖紅燈,紅燈右轉,哪一個不是自由心證.臨檢問題,相信大家身邊都有不少的警察或律師朋友,自己問一就知道了.對了,講到這,又離題了,我只是要提醒大家,不管怎樣,鎮暴槍被抓到,有可能,就像這則新聞一樣,如此而已.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80628&art_id=30698153
阿MB wrote:別鬧了,最好通通要D...(恕刪) 我是說 "違反公共危險"之類刑法上的罪責,會嚴格要求必須有DV蒐證才能成罪,刑法上的罪章沒有心證問題,(也因此讓很多高雄飆車族有恃無恐,因為警方如果沒有DV蒐證他們危險行為,都只能開罰單勸離)行政罰上的罰單: 闖紅燈 禁行機車 紅燈右轉> 這可以適用"心證"來逕行舉發 (不過如禁行機車仍需拍照 存證)但是行政罰上的"現行犯",最多吃紅單,因為沒觸犯刑法的罪責,沒有"當場逮捕的適用",當然也不可能"逕行搜索",不然將構成證據上的違法搜索,法庭上應判斷沒有效力。阿,話說武器真的是雙面刃... 我還滿想知道有什麼東西比較好防身 又好攜帶...
dougmichelle2001 wrote:我是說 "違反公共...(恕刪) 你想的太單純了,看下面,說你蛇行不用DV就可以判你為現行犯的http://www.tcc.moj.gov.tw/ct.asp?xItem=26754&ctNode=96&mp=015你說你沒蛇行,警察也沒DV,但萬一從你的車內搜出鎮暴槍,你認為法官會相信警察還是那位帶鎮暴槍的警察要看你車上有無違禁品,不管用何方法,你與警察對幹,你一定吃虧,他們了不起寫報告.你不讓警察搜車,等到真的被搜出鎮暴槍,你是警察,你會不會從嚴處理?我說過,方法很多,問一下你的警察及律師朋友他們一定會通通告訴你.重點是,這又離題了,現在討論的重點是,鎮暴槍被搜出來,實務上的下場就是,上銬,送驗,司法程序.至少目前看來是這樣.不要根我說藏的好都搜不到,現在討論的是被搜到後的問題.要避免這樣的麻煩,還會上報,最好的方法,就是別碰這些灰色地帶的東西.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80628&art_id=30698153
阿MB wrote:你想的太單純了,看下...(恕刪) 您應該不是學法律的...單純蛇行>交通警察可以逕行開紅單 但是也僅止於開單,被開行政罰上的罰單,警察仍無資格搜查車廂!蛇行到"公共危險行為"> 必須要DV有證據才能當成呈堂證供,不然無法成為"公共危險"的證據,無法起訴!跟警察對幹? 蠻幹一定很慘,警察只會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好嗎?警員比你更怕媒體,你知道違法搜查一鬧大,該員警會害頂頭長官仕途坎坷... 跟他講法律他覺對不敢公然違法拿出證明就好 合法購買時候警政署登記核發的合法持有證明,.... 相信合法購買的人都會有 帶在身上
dougmichelle2001 wrote:您應該不是學法律的....(恕刪) 這位大大您的意思固然沒錯但是在台灣有時候臨檢有時候還是會隨機檢查車廂的而一般人如果沒有犯罪意圖或是違禁品的話就還是會開車廂檢查的很少人會因為這樣直接跟警察槓上而且警察要搞你讓你開個車廂真的是太簡單了所以我也贊成阿MB大大的說法這玩意真的不適合帶在身上或是車上想要自保其他的東西也有類似的效果
單純臨檢是沒有權力檢查車廂的... 這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利,所以員警才要"經過你同意" 不然事情就大條了只是台灣大家都乖乖被法律玩 畢竟懂法律知識 所以這篇我已經把圖片都撤銷 我想在法律知識不夠的情況還是不要推薦吧樓上兩位一直建議有好東西可以合法放車上 有機會也請推薦一下,備而不用對良民來說是一定必要
奉勸想買的人先想想你自己適不適合在車上擺上這把槍吧?像我以前算是脾氣比較衝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被人欺負,一定討回來的車上也是擺球棒 PSD甩棍... 等等東西想說哪天遇到"壞人"要給他好看現在的我 車上沒放啥攻擊防禦武器多年來我發現遇到的都是不講理的"瘋子"而對付瘋子的方法就是不理會他的行為我現在學佛,吃虧就是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