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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試乘車撞ALTIS,我在現場


sweshu wrote:
我只記得一件事~~...(恕刪)


是阿,還是別太衝,活著最大。

今天如果不是BMW
是救護車撞神車 你又要說什麼?
想死也不要連累別人
urbani wrote:
請問您開車都不轉彎...(恕刪)

da7230 wrote:
因為直行車的絕對路權,造就了台灣人完全不肯相讓的性格
自問有多少人,看了別人打方向燈反而催油門不給過的??
也造就了左轉車一定要比人家兇,比人家敢才轉的過去
某樓說,他要轉的時候,會確認對向完全沒車才轉
我歡迎你來雙北市區參觀,真這樣轉,我想你會等到半夜才能到家了
以前我重複PO了好幾次
我早就發現,對於左轉車而言
直角方向,也就是對向車的速度有難以判斷的問題
相信很多懂開車的人早有發現了
你看他還遠遠的,因為速度飛快,三兩下就到你面前了
尤其是兩輪的最容易被誤判
這也就是我們常看見的重機撞上轉彎車輛慘死的狀況
不是轉彎車不讓,而是當你速度太快,看著你車頭的人是不容易衡量出你的速度的
正對時速一百公里跟在側面看的速度感差非常多!
防衛性駕駛要做足,開的飛快,過路口也請鬆油門含住煞車,隨時準備應對突然出現的左轉車
過了路口再踩回你的油門
我一向如此,我也開的很快
這事情很簡單,直行車不要超速,轉彎車不要誤判,這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沒有什麼絕對的對錯


直行車路權不是只有台灣有,國外也一樣
完全不肯讓這種以偏概全的講法實在很無聊
你遇到很多不代表全部都不會讓
然而就事論事,對向有轉彎車道你直行車是要加速過去讓他早點過
還是要放慢速度讓他先過?!如果你內線讓外線車沒讓那他轉彎不就更有機會撞到別車道?
拜託不要拿就是要比人兇硬要敢轉這種爛觀念來誤導,是希望晚七天?
雙北車流量本來就多,你拿台南地廣路寬跟雙北比不自打巴掌?
照你每次轉彎都要硬切真替對向車道捏把冷汗

至於對向車速,轉彎車主完全有能力判斷是否能過
沒辦法判別對向車速及安全距離這樣也敢開車?別放出來害人吧

一台超速、一台未確認絕對安全沒車轉彎
兩台都有一定責任,一堆人爭來爭去意義到底在哪

Medesigner wrote:
是阿...你說的這...(恕刪)


轉彎車違規在先? 所以那台BMW本來一直是以速限內的速度行駛, 一直到肇事的路口才瞬間加速到時速100公里以上? 這樣的撞擊力道會這麼強? 我知道BMW的性能不錯, 但瞬間加速也不可能這麼快.
所以您說轉彎車違規在先, 這邏輯....似乎怪怪的.

davis0725 wrote:
這速度每秒不是30m...(恕刪)


確實是低估了
剛才算了一下時速150公里每秒移動是接近42公尺...
就算一百公尺外看到
2秒多就撞到了...
能2秒內反應過來並成功避開的人很少吧...
測速照相機要失業了
看影片就知道時速破百 太厲害了
youngsir wrote:
那BMW真的開太快...(恕刪)
xlarge0128 wrote:
ALTIS我不知道舊批的是不是單安的版本
我過去的當下,駕駛座氣囊有做動,但副駕駛座沒有。

據說死者沒綁安全帶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_____BMW __ Altis_____
肇責 超速 轉彎車未禮讓
損失 輕傷 一死三傷

我相信大家都同意
Altis要是有禮讓,即使BMW超速也不會發生今天的憾事,BMW擔所有的造責也不合理
雙方都有錯,但是轉彎車ALTIS所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意外通常都是兩個以上的失誤所造成的

台灣就是因為不守規矩的人太多了,所以養成大家過路口都會放慢速度的習慣
希望大家開車都能小心為少,不要讓一時的疏忽造成一輩子的遺憾

s0952958880 wrote:
我想不是有路權就最大...(恕刪)
要先感謝樓主的見義勇為,這世界多一點這種人一定會更美好的~

---------------->> 歪樓~
直行路權不是拿來飆車的護身符,本身已經違規就別再那GY啥權力啦,不夠格啦~
小時後學的「行經十字路口請減速慢行」也已經徹底教育失敗,看這棟樓就知道~

永遠都會有做賊的先喊抓賊這回事,真的是夠噁心了這社會~ 有夠變態低~
是喔?所以只要你是直行車你踩到三百都沒關係喔?
難道你也是這樣開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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