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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狂飆 不再開放更多路權

不要罵政府
要罵就罵那些缺德的重機駕駛影響其他重機駕駛的權益....
今天只是違規太嚴重而已...
總不希望哪一天重機肇事率提升才來檢討吧...

IVERSON7172 wrote:


當我在日本的時候...(恕刪)


那你一定沒看過公車過平交道,會停下來開門停看聽的吧

為何要這樣呢?因為他沒做被警察看到他未來就不能開公車了

沒看過吧?說你井底之蛙還不承認

你有因為在時速40英哩的地方開車開38被開單過嗎?

沒有吧

你有在高速公路開車被直升機拍照過嗎?

沒有吧

等你真的有在國外待過10年以上再來說國外怎樣又怎樣吧

國外不是人民開車都守法,他們也會想偷機

只是警察只要看到就是重罰

警察只要看到就不會放過

罰到人民不敢違規

罰到根本不用紅綠燈 只要在地上劃一條 STOP線

所以我的訴求是

1.警察硬起來,別在鬼遮眼

2.重罰

看懂了嗎 別在那國外國外的



汽車(四輪)機車(兩輪)一年撞死或撞傷所少台灣人?

也沒聽過政府"考慮"收回路權這種"XX"想法!

我父親騎腳踏車在我小6時被野郎機車撞死,我也沒討厭過檔車或機車,也喜歡汽車或超跑車!

無能力解決治安 與 交通 問題,然後將所有罪過堆給重機...

這麼容易當部長或警政署長,高畢的我也可以當!


如果沒能力當官,請早點告訴總統先生,請他另外找人當!
yuchihwan wrote:
那你一定沒看過公車過...(恕刪)


您又從何得知您上述說的我沒看過了呢?

並不是說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而是小弟的重點在於....

「一個國家人民的素養」。

人民素養不是靠取締來進步,而是發自內心的願意去遵守。

我也同意您說的警察要硬起來~

只是在台灣...某些警察都帶頭違法了,更遑論要靠警察來維護世界和平哩!

說穿了,就只是「素養」的問題。

法令剛開,也不完善,大家也還沒習慣,少數重機族群被以放大鏡檢視

廣大的汽車族群,開車的飆的更多吧,只是大家已經習以為常

政府省事,直接用重機比照汽車規定,本來就不太合理

目前過渡時期,只等更完善的規劃和法則吧



)追求高科技.錢要花下去( )買到好機器.實在好運氣(
其實如果騎重機會亂來的.. 我相信騎機車和開車時的交通觀念也一樣... 只是或許一般機車比較慢和汽車比較大台不好鑽罷了...
政府在管理方面不佳就禁? 不錯的方法... 反正台灣很多事項本來就是用禁止的方式而不是像先進國家是用管理的方式控制... 加上人民的心眼狹隘... 容易以偏概全.. 固有思想堅定... 想說重機是非必要品.. 速度快..等,就先反對... 大概只有想接觸的才贊成... 如果想讓大家體會重車的立場... 大概就是也禁止3000cc以上汽車的路權吧~
台灣禁止的東西可多了... 天上飛的..海上跑的(這是海島國家該有的行為??)...陸上行的... 超多都不規劃使用.. 只有一字絕"禁"~

重機只是不同形式的內燃機機械車輛... 回歸交通的使用.. 按規定的行駛.. 不無啥不妥... 不妥的是人的使用方式,這就表示管理方面出了問題... 道路的設計並沒納入幾輪車輛的使用,只有重量,水平與垂直的角度,硬體強度..等,沒有一般人說什麼高快速路只為了汽車而設計... 大多數的國家沒禁止機車使用國道的權利也因為如此,只要機械車輛的機械能力符合該道路的最低限度使用,就不會去禁止... 所以問題還是出現在使用者~

個人是認為要突破這樣的亂象... 就是嚴格取締...把人民罰到脫褲.... 壓抑這種亂來的行為...

如果有人認為本人是重車親衛隊就認為是吧...因為我並沒重車,也沒騎過,也沒駕照,在路上也看到一堆重機亂撇,但個人只是認為回到交通的本意和使用條件的設立.. 無禁止的理由,
被禁的理由都是主觀意識和使用行為不當,所以問題都是出在於"人"~ 我只是中立的看待~
alexpopo1688 wrote:
1.就算重機時速超過300km....只要其他人(車)出現在重機面前....就是其他人的錯......重機騎士沒錯.............

2.然後更好笑的是...有人認為:綠燈直行箱型車撞上闖紅燈的機車...箱型車司機被判過失致死罪.....是因為箱型車撞死人"違法"...機車只是"違規"......所以被判過失致死罪是應該的判決.......

3.最近的一個判決是....機車騎快車道撞死穿越道路的行人....機車無罪..............不知道那位仁兄作何解釋????(恕刪)

1.這是雙邊都有錯,只是錯的比例不同,迴轉需要扛較多的責任是因為改變了行進方向,做一個迴轉的動作需要先轉彎->橫置->轉彎->直行,所以需要更多的注意與小心

2.這是司法方面的問題,法官觀念上的不同,因為早期信賴原則並不被司法部分實務上使用,且認為出事故,一定是雙法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 但是這個判決的確不妥... 但.. 法官有自由心正權... 只能再上訴...

3.這也是司法方面的問題,法官觀念上的不同,但是機車行駛快車道仍是車道,並非行人能任意穿越,且你闡述的條件也不清楚... 所以我也不便分析.. 只能大概的說~

但是司法也是亂象源之一,但是最進的判決在路權上比較有重視了,而不是用以前的帝王條款"過失",以前都用過失來判決也導致救護車會停紅燈的亂象...
ataidx wrote:
其實如果騎重機會亂來...(恕刪)


罰到脫褲子??
不要忘了...前陣子交通部才因為被"不爽政府亂開罰單"的重大違規者開車自殺衝撞交通部.....而有段時間完全不管事.....

您認為在台灣這種"我就是要違規,政府不能罰我錢"的人有多少??????
可以告訴您.....只要出個1~2個自殺攻擊....交通部馬上就會乖乖的降低罰則跟執法.........
而全台有這種心態的.....重機騎士有多少????自己看看吧......數據會說話的.......

別拿台灣跟其他國家比....比完後你會覺得台灣人真的是很丟臉的人民......
alexpopo1688 wrote:
台灣的人民...法律觀念錯誤...卻又不自知...法令條文沒看仔細..喜歡拿雞毛當令箭

所以就有人說啦....就算重機時速超過300km....只要其他人(車)出現在重機面前....就是其他人的錯......重機騎士沒錯.............

那是閣下這樣認為阿 整串討論串只有你提出來耶

然後更好笑的是...有人認為:綠燈直行箱型車撞上闖紅燈的機車...箱型車司機被判過失致死罪.....是因為箱型車撞死人"違法"...機車只是"違規"......所以被判過失致死罪是應該的判決.......

所以說以後有人闖紅燈 就要給他撞下去是嗎
然後更好笑的是...是你說的這些話


最近的一個判決是....機車騎快車道撞死穿越道路的行人....機車無罪..............不知道那位仁兄作何解釋????

法官會解釋阿~抱歉我不會
忘了告訴你,我是CIA派駐台灣的特派員.....

還有一位仁兄說在米國呆了那麼久...從沒看過違規雙黃線迴轉是無罪的.....那我想請教那位仁兄...在美國超速有沒有罪????你難道不知道超速速限幾公里之上是會被當場現行犯逮捕??????那違規雙黃線迴轉會被逮捕嗎????

我深深覺得閣下的中文造詣...真是好的可以

算了...反正在這邊宣傳正確的用路法律觀念反而被人笑說是鄉民????我在紐西蘭住那麼久....的確是"鄉民"啊..
因為那邊看起來就像是生活在最原始的鄉間...呵呵......

http://www.flickr.com/photos/38221830@N00/~~歡迎來到我的相簿

鄉民....
看完某人的相簿
我還深深的覺得 我要給你一張好人卡
ataidx wrote:
1.這是雙邊都有錯,...(恕刪)


1.如果是正在停紅綠燈的車輛被後車的重機以時速300km追撞...是誰的錯??????如果前方車速60km被後方重機以時速300km追撞又是誰的錯??????如果前方車緊急煞車閃狀況被後方重機以時速300km追撞又是誰的錯????如果前方依正常燈號左轉被後方重機以時速300km追撞..請問是誰的錯??????超速真的都沒錯嗎??????

2.前面事故發生在96年,一審法官判決箱型車司機無罪,二審法官判決箱型車司機有罪..請問..這樣的判決在國外有案例嗎????法官的自由心證權利會不會太大了............以後要教人民怎麼開車????我在紐西蘭可以很放心的開車....主要是信任司法制度的公正...在台灣.....我看不到司法有公正過......所以我每天都會很提心吊膽的出門....平安回到家就向上天賜予的平安...............

3.這個事故發生在上上星期....一審判無罪...我猜想啦....二審會不會又來個大逆轉.....因為在台灣....審判大逆轉根本就是天天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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