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指責說有些騎士會騎到快車道妨礙駕駛與安全我也想說我也常看到部分駕駛從快車道為了超車也不管慢車道後面有沒有車直接給你硬切過來慢車道在超車到快車道好的方向燈閃個兩下,有的甚至不打撞到誰負責?也不要說什麼我們騎士都沒保持安全距離尖峰時段你保持距離只會被後面的車叭到賭X!能做的只有專心騎車,隨時應付急煞的狀況我覺得最公平的方式就是也設個禁行汽車道不然就是採用錄影的方式沒有特定狀況你騎上去就是違規特定狀況EX:一堆小黃跟公車佔用慢車道造成只剩禁行機車道的狀況
車種分流(黃線為汽車行進 紅線為機車行進)車速分流(或是全車輛平等)我所畫的路線有交會處即為衝突點我相信有很多車禍就是在衝突點發生的天真的交通部以為這樣就能夠劃分二輪與四輪實際上他們萬萬沒想到車輛有"死角"這種東西而待轉也不是天下太平遇到闖紅燈的車輛機車族就頓時變成了保齡球而第二張圖內車道左轉用 中車道直線用 外車道右轉用就沒有衝突點只要大家提前變換車道不管是2輪4輪8輪16輪一樣可以很安全因為少了一個轉彎的死角
我還是開車好了~ (最好政府發起全民開車運動, 開車就是愛台灣)就算只是一台 1.0 L 的手排發財車(價值26萬, 2手的約3-4萬), 可以享有的路權太多了.在馬路上, 待遇比 2.3 L 的 TRUMPH ROCKET III 的重機 (價值 180 萬, 2手的也要150萬) 還好~寧可開濫四輪, 也不要騎高檔進口, 樂趣十足的重機. 這就是"愛台灣".重機風行---> 政府開始限制重機(我想不用舉例, 例子太多了~)自行車風行---> 政府開始限制自行車(自行車開始不能怎樣怎樣.....以前都不管)汽車風行----> 政府開始限制其他的車種來方便汽車. 挖~ 讚耶!!政府的苦心, 你們感受到了嗎? 全民開車愛台灣.不要再騎車了, 騎車是犯賤的行為~ 請問你甘願做賤民嗎? 犯賤沒藥醫.P.S. 我很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