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我覺得無關四輪或是兩輪;守法的用路人開18輪聯結車一樣規規矩矩,不守法的用路人騎獨輪車照樣亂撇亂鑽。事實就是一個不守法的用路人,用危險的行車方式去威脅一個守法的用路人。讓我意外的是竟然有人不批評不守法的人,反而指著守法的人說他用路方式不道德。照以下這種說法,只要對方不符合自己的道德標準就活該被撇車。5_2_0 wrote:慢速行駛不顧及其他用路人招致危險不值得同情 不要用你危險的行為去懲罰別人不法、不當的行為
5_2_0 wrote:行車紀錄器風行以來已經有許多人刻意慢速行駛挑戰公共交通再PO網求取認同我們不忍苛責但奉勸:你的慢速行駛已經危害其他用路人其他用路人在閃避你的過程中也對你的安全造成危害(恕刪) 慢慢開叫危害逼車攔車蓄意衝撞是正義使者?不就好偉大
yanyu_911 wrote:你一定沒看過日本的...(恕刪) 套一句01最常的用語 這裡是台灣不是日本話說把影片貼上來一下吧 還真的沒看過呢所以以後大家騎車時速49小心被逼車時速50剛剛好時速51小心被罵飆車 時速58被汽車逼車攔車還有不要把高速跟平面道路相提並論 高速公路有最低時速最內側超車道也有相關規則在高速公路開40誰敢說安全
真理之手 wrote:慢車違不危險見仁見智對樓主的看法是 合法 但是道德跟畜牲沒兩樣對我來說 私家車永遠是路權順序的最低階市區巴士或是客運 這類的大型運輸車輛看到就是要禮讓而不是自顧自的隨自己心意想怎樣就怎樣為了自己好 卻妨礙他入站出站說這種人是畜牲還貶低了他們(恕刪) 交通規則及罰則不是你說了算大型車路權沒有比較大反而是身為職業駕駛路況判斷能力及行車安全和用路順暢才更應該被嚴格檢視否則沒資格肩負乘客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做為職業像你這種思維不難理解為何路上惡質的公車和計程車越來越多出事了只會嗆說自己是職業駕駛來要脅對方賠償營業損失至於你口中的畜生則不難懂你為人品性如何~~~
iijima_ai wrote:讓我意外的是竟然有人不批評不守法的人,反而指著守法的人說他用路方式不道德。 如果只是求贊同自己聲音的話可以po在fb上,好朋友各各都會幫忙按讚,不用來這看一堆跟自己不同的意見的發言,很傷身。公車司機的行為是結果,這結果是錯的,影響到了騎士的安全,我們認真的批評他。騎士的行為是原因,我不認為他是對的,但我也不會去逼他車,只能默默忍受。騎士的行為在台灣的路上比比皆是,我們能做甚麼?不能,因為就法律上來講,他沒犯法。但你跟在他後面開心嗎?不爽,不爽時能做甚麼?也不能,因為我不想犯法。但我很希望他們可以不要再這樣做,因為我每天忍得很痛苦。所以對我來說,如果這些用路人不要做這種最低守法標準卻嚴重影響他人行車的行為,也不會有一堆駕駛或騎士在路上比爛,你擋到我路我就切你車頭逼你減速或讓開。我只是把因果關係講出來,沒前面的因就不需要後面的果,不代表我認同公車的行為。再舉個類似的例子,10公里長雙向單車道中間雙黃線的山路,前車一路20開路中間散步看風景,你是後車你要沿路開20跟車10公里嗎?還是成為各位口中不守法的用路人跨雙黃線超車?最後,我才訝異台灣不將整件事情理解只看結果的人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