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用市長信箱,常常隔天就回覆舉發完成了,現在用檢舉網站,大部分的案件卻都要兩周以上的時間有一點點點點點點點懷疑,之前到底是不是真的舉發了?(希望我是以小人之心)當然,的確是最後有回覆就好了,但是有時候同台車會檢舉到第三次以上,(還不是違停喔)還是覺得承辦人動作快一點,對交通改善還是比較即時~~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來張看的到駕駛座的違規如果用特黑隔熱紙,就不會被開罰單,我想這種不公不義的事只會讓大多數的人憤怒!所以黑玻璃的違規車我更愛拍! 請問一下 像要檢舉這種車 要怎麼拍我沒去拍駕駛座真是什麼人都有 直接停在路上 每台車都要繞過他火大到直接打1999去檢舉不過車主在附近 五分鐘後警察還沒到 車已經跑掉了
HEDI1205 wrote:請問一下 像要檢舉這...(恕刪) 若用照相車前一張 加 車後一張要有日期,要有紅線或其他不能停車之標線一定吃罰單囉若用行車紀錄器也可拍到車為靜止 加 紅線或其他禁停標線一樣會開單試試看囉
豆豆香 wrote:除非你不是用正式的檢...(恕刪) 我是在警察局官網檢舉的檢舉完只收到內容如下的email「台端申訴(檢舉)案件,本局已收悉並辦理查處中,待查處結束後,另行將結果回復 台端。祝 順心如意。單位: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049-2225323、傳真:049-2207499」沒有案號,只有來自一通自稱員警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