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是超車道好嗎?!! 眼睛是不識字還是瞎了,freeway內側中央常有寫著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牌子是看不懂嗎?
不是開110 就可以大言不慚持續站內線,還有另一條法規是不能並排行駛,龜著車道讓所有人不能過,這是哪招啊?? 路是你家蓋的嗎?
就算開115 的人超速5公里,他也有使用內線的權利,而不是擋著內線的人妨害別人說了算。 開到120的誤差值公路警察都不會開單了,龜車憑甚麼開110佔內線叫別人不能過?
內線是超車道!不能持續占用! 這就是法規,不用再理由一大堆!
當路隊長是很爽就是了?!就是你們這些人想龜就龜,速度不高也不跟著其他人後面開,還敢大言不慚自己都沒錯。
造成別人的危險,讓開在中外線的人也重招然後自己揚長而去,看freeway車禍影片10件有9件都是這種的,
占著內線讓後方超車不慎引起車禍。
話說回來C8的技術真的還要再加強,方向盤也扯得太用力了。
此時c8車已切入中線,沒看到? 照常切入?
C8 中線後頭有貨車。
本 文:
主旨:有關貴局函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適用事
宜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 101年12月 5日國道警交字第1010082465號函。
二、查旨揭規則第11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
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
,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如駕駛人行駛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途中有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之情形者,係有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 1項第 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之
處罰適用,至如駕駛人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未顯示方向燈告知
前後車輛者,則係適用前揭條例第48條第 1項第 1款「在轉彎或變
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之規定舉發處罰,並已分別於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備註說明,應為明確無誤。
正本: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