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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時速多少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wetty wrote:
我覺得H大很認真在討論,講得出他自己的一套

小鴨大,感覺上好像懂很多,可是都不明講,只會說別人這裡錯了,那裡錯了
倒底錯在哪裡,又不講清楚...

說那麼多幹嘛?
你只要回答我 交通法規要依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還是網友自以為的解釋為準?不就好了

啊不就一直複製貼上
講得出他自己的一套不錯啊
但不是被人糾正有問題的點後還繼續把錯誤的東西搬出來
長篇大論就一定是對的?裡面都沒問題?

該講的早就講過(有興趣自己往前翻)
H神只會一直跳針假裝沒看到 還是無法理解怎樣的
然後又繼續亂解讀法規誤導網友

有的網友PO主管機關的說法來證明他是錯的
他只會回:依位階較高的法規為準之類的
而且法規是要照他解釋的才算數
主管機關說法都是錯的 他才是對的 比主管機關還威呢
(難怪有人叫他H神 不是我先叫的嘿)


你也算比其他網友懂較多的(除非我高估你)
H神哪邊有問題
爬爬他的文章(如107F)
我相信你也看的出來


隨便PO一個跟他說法相反的國道警察局的Q&A: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最低速度限制嗎?
答: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若要持續行駛內側車道,必須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高速公路主管機關為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
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前一句說明了超車道路權為超車優先
後一句說明"小型車","超車道的速限為何?"
及, 這兩項都要遵守
所以, 內車道就是用來超車, 限小型車而且車速必須是最高速(沒有最低速限)
況且這句話的上方,還有英文
The inner lane of the Freeway is the overtaking lane,once
overtaking is done,please drive back to the original lane.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一旦超車完成, 請駛回原車道
黃色小鸭 wrote:
你只要回答我 交通法規要依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還是網友自以為的解釋為準?不就好了

黃色小鸭 wrote:
至於錯誤的函釋
如果你跟交通部主管機關交手多次你就會知道
有些問題 承辦人員只會跳痛迴圈把舊函釋一直拿出來回你

依小鴨大在別棟樓的說法,交通部還是常常解釋錯誤呀

我覺得,您要嘛就直說,別人哪裡講錯了,理由是什麼
只會說別人錯,又不告訴錯在哪裡,實在很難有良性的討論
wetty wrote:
依小鴨大在別棟樓的說法,交通部還是常常解釋錯誤呀

我覺得,您要嘛就直說,別人哪裡講錯了,理由是什麼
只會說別人錯,又不告訴錯在哪裡,實在很難有良性的討論



你怎不敢回答我的問題???


就知道你會舉這個例子

我只說有些問題會一直拿舊函釋(比如右側超車問題) 我有說都是錯的?

那個特例就是拿舊函釋而且又是錯的

一個特例你就拿出來說嘴

搞清楚先好嗎?

這個特例交通部解釋錯誤 不過法規可寫的清清楚楚啊



前面H神的PO文看仔細再來跟我討論好嗎?上面他不也PO內容前後矛盾自打嘴巴的文

而且
我早就直說了 本篇有 別篇也有

H神就是不肯面對 不肯糾錯

你是在學H神跳痛啥?

另外
有些東西反白看好嗎?
XDDDD

黃色小鸭 wrote:

說那麼多幹嘛?
你只要回答我 交通法規要依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還是網友自以為的解釋為準?不就好了

啊不就一直複製貼上
講得出他自己的一套不錯啊
但不是被人糾正有問題的點後還繼續把錯誤的東西搬出來
長篇大論就一定是對的?裡面都沒問題?

該講的早就講過(有興趣自己往前翻)
H神只會一直跳針假裝沒看到 還是無法理解怎樣的
然後又繼續亂解讀法規誤導網友

有的網友PO主管機關的說法來證明他是錯的
他只會回:依位階較高的法規為準之類的
而且法規是要照他解釋的才算數
主管機關說法都是錯的 他才是對的 比主管機關還威呢
(難怪有人叫他H神 不是我先叫的嘿)


你也算比其他網友懂較多的(除非我高估你XD)
H神哪邊有問題
爬爬他的文章(如107F)
我相信你也看的出來


隨便PO一個跟他說法相反的國道警察局的Q&A: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最低速度限制嗎?
答: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若要持續行駛內側車道,必須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fanrien wrote:
題外話我覺得你很像以...(恕刪)

後知後覺的...

herblee wrote: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前一句說明了超車道路權為超車優先
後一句說明"小型車","超車道的速限為何?"
及, 這兩項都要遵守
所以, 內車道就是用來超車, 限小型車而且車速必須是最高速(沒有最低速限)
況且這句話的上方,還有英文
The inner lane of the Freeway is the overtaking lane,once
overtaking is done,please drive back to the original lane.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一旦超車完成, 請駛回原車道

大家看
H神又在拗又在亂解讀高公局文宣

H神:內線只限小型車能超車唷 還且超車一定要用最高速限唷


套句wetty兄名言: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
XDDD

黃色小鸭 wrote:
我早說又不是第一天認...(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隨便PO一個跟他說法相反的國道警察局的Q&A: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最低速度限制嗎?
答:
...(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若要持續行駛內側車道,必須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http://www.hpb.gov.tw/files/15-1000-548,c229-1.php
奇怪? 上面的回答,並未回覆最初的問題「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最低速度限制嗎?」有?還是..沒有?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此無疑義'法有明文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二項所述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和小弟說法相同, 並未相反

超車後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
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對"超車"的描述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超車後,駛入原行路線,所以是回到"中線車道"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速限標誌同時標示有最高速限及最低速限。
因為速限標誌同時標有最低速限60km,和最高速限100km或110km
照理說,即可以 110-60km 行駛於內,中,外車道。
"得以",比起"應為",強制性低, 有選擇性,在"中線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也是沒有疑義
和小弟說法相同, 並未相反

若要持續行駛內側車道,必須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這就有問題了
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對"超車"的描述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二項所述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都是說要駛入原行路線,駛回原車道, 不能持續行駛
推敲此"持續行駛", 應為無安全車距, 持續超越中線車當中, 這是在超車

超車自然能使用超車道
和小弟說法相同, 並未相反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果將"正在超越中線車的過程當中"之"行駛於內側車道",誤認為是"不必變換車道的定速行車"
超車道變成行車道,不就違反了下面的法規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二項所述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超車道在最左邊, 如果超車後有安全車距,卻不回到中線, 不就是靠左行駛
(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

將造成兩車併駛(違反道交規則98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45條)

超車後有安全車距,卻不離開,超車道上的車越來越多,也不再有"超車道"能夠讓車流超越往前,此舉將導致"堵塞", 也就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所說 "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違反道交規則101條,違反處罰條例33條,高管規則8-1-3)


H神又在亂解讀法規了

wetty兄看清楚啊


上面他那篇錯誤百出的謬論

挑出哪邊有問題對你來說應該是易如反掌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



最後:
依以往經驗 跟他認真就輸了
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一直迴圈 根本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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