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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一個行人違規未走斑馬線

唉,原本只想討論絕對路權無意筆戰,但有些鄉民實在讓人不得不理

1、根據現場血跡可以清楚知道行人位置
2、備份是不錯的好習慣,但沒有兩造只有劇情與對劇情發表意見的鄉民們,意義實在不大
3、有人無限上綱到重傷害、殺人未遂等,想像力太過豐富,卻忽略凡事講證據的
4、刑事的過失傷害的部分當然躲不掉,我說的是民事賠償
5、過馬路本來就應該以行人穿越道優先,不會因為50 公尺70 公尺就可以無視,除非超過法定100公尺
6、確實不能因為遇到行人違規就為所欲為,但據了解我可以主張行人違規在先系為肇事主因,且絕對路權是在我這邊

wibo7619 wrote:
看來大家都傷者為大?...(恕刪)


不是傷者為大的問題, 而是樓主自己都意識到了還要硬過, 既然撞到了, 當然後果還是得負...

跟在哪一條路發生, 關係不大~
wibo7619 wrote:
看來大家都傷者為大?...(恕刪)


問你~

高速公速原本該預期有行人衝出嗎?所以就算撞到也不能完全歸責於駕駛是沒錯的

但8米單行道小巷你走過吧?就算想不起來好了,你也該逛過夜市,夜市的路還比8米寬得多

下次你走巷弄或逛夜市時駕駛可以為了趕時間就把你壓過去,然後再來跟你討論巷弄裏的路權和你未走斑馬線是吧?

Iris max wrote:
1 我只能說台灣的教...(恕刪)


教育真的出好大問題阿...

在單行巷道後視鏡(要多快阿?!)撞到老婦人暈倒,

而且遠遠就看到人了也不踩下煞車等人過,

看完了標題我很同情樓主,看完了內文一點都不同情樓主,

反而希望被撞婦人家屬可以依這篇"自白"內文呈給法官當判決依據,

好個通過小巷道還要特地跑到斑馬線去過阿(真是依法有據呢).

說不定老婦人只是去對面串門子,8米寬的單行道還要跑到50米外的斑馬線走過去!




快弄到上新聞吧,讓家人法官記者都知道,大家再來看到時是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說我不知道會這樣啊

wibo7619 wrote:
看來大家都傷者為大???

難道假設今天在高速公路上開100KM/h撞到擅闖的行人~
一樣要背負過失傷害~甚至過失至死嗎?

亂來~~~~~~~~


應該是的 高速公路上有很多行人鋪馬路的 撿垃圾的 修花草的最後還有國道警察也是行人喔

nilkkk wrote:
問題就出在國道沒行人...(恕刪)


都舉一些完全不同的例子,根本沒有幫助,在臺灣開車大部分人就是搶快,心中是沒有“讓”這個字的,看到馬路三寶不閃遠一點還加速導致事故,根本也是三寶之一……

omgismin wrote:
有些人的回文看了實在很吐血~"~
什麼叫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直接撞死
看到這種回文真的忍不住出來罵一下,(恕刪)


基本上不是在中華民族的地區這樣做都是法律容許的

台灣在高速公路把行人撞死你一定會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中國應該也不例外

因為中華民族講人情

法理情

道義責任

非中華民族沒人再跟你講道義的

你不對就是不對
甚至你還要負責我的修車費

台灣路權看看就好

因為過失致死/傷害有一個明文叫做

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囉

保險保高一點不會吃虧
為什麼不讓一下行人~~ 你開著是鋼鐵的車去碰到人肉.

為什麼不讓一下一個75歲行動緩慢的老人.

還有瞎掰什麼法治國家.

行人路權最大,管他出現在道路哪裡你都要禮讓,這才是法治國家.

報告樓主~
在鬼島肯定是你過錯佔大多數,會談路權的太少了
誠心去探視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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