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in39 wrote:可以開我紅單(有違規)~~這小錢而已但是拖我車子 還要花時間等計程車來 在坐計程車去合理拖吊場要是車子刮花 又要花時間去汽車美容一下錢對我是小事情 所以可以罰我3倍 就是不要拖我的車!! 這是很好的意見對於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你可以透過民意代表表達你的建議如果形成共識,就會形成相關的法律警察才可以依法辦事一個法治的社會 一定要有民主的程序 才能保障小老百姓缺一不可就如同我們看中國大陸 沒有民主的程序 就不會有真正的法治
因為有錢就不怕罰單...跟那個10萬姐不是一樣嗎?跟警察嗆10萬給你啦!所以才會有拖吊的方式來對付有錢人.因為你臨時停一下.後面車多等1分鐘.10台車就多10分鐘.空污因此增加了0.00幾個百分點.這樣社會成本的空耗.能不拖嗎?
songin39 wrote:口渴便利商店買杯涼的...(恕刪) 我巴不得警察拖的兇一點就是有你們這些人才造成交通混亂那天去苗栗的黃昏市場一台車在路上臨停直接霸占一條車道長達5分鐘以上最扯的是警車開到他後面也不見警察下來處理警車打了方向燈繞路走了這是什麼社會如果我不是騎摩托車如果我不是沒帶手機我一定拍下來檢舉這台車和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