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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棒不拿來打棒球拿來打人(轉貼FB)


yyyfu wrote:

看完幾個回文就知,以前集權政府教出來的老觀念,深植人心

...(恕刪)


話說,學美國很好嗎?!

看看台灣現在的教改...
老人不應該往遠處跑,這種時候要上車然後開車撞爛那兩個多餘的人渣


◎(.●.)◎ wrote:
我覺得合法的話,這件事會變成老人拿普動手槍防身,那2個屁孩拿步槍機關槍出來!...(恕刪)


近距離格鬥,拿步槍的不見的會活下來.....題外話.

以後行車糾紛, 如果雙方人沒事, 車輛受損不大, 就在車子裡吹冷氣等警察吧

如果對方動粗, 打但話向警方備案, 錄影下來離開現場,這樣應該不算肇事逃逸吧

還是要留在現場給人打死才算沒有肇事逃逸?

以後行車糾紛,第一個先打電話叫警察,希望台灣的警力夠用,不然希望警察對這種事要努力辦,不然警力一定不夠用。希望下次被打的是台灣立法的諸公,那麼台灣法律就有機會改進。

鞭刑讚啦~尤其是對這類抓到也沒什麼罰的罪犯。美國青少年,在新加坡亂丢口香糖,累犯三次,就三鞭,影片中這種犯行,在台灣反而罪輕到連鞭個三鞭的罪責都不到…

贊成開放槍枝,真的遇到,要死也不會讓你好活。台灣人是過份的信任政府,或著該說是政黨;政無善政,黨無好黨。不管做了什麼政績,全都在比做秀,做秀變成當今台灣最大的政績…





john google wrote:
台灣早就沒有救了台灣...(恕刪)

你話真的是讓人感冒,依你邏輯你真該當第一

搞納粹嗎?

什麼叫挑出來報廢?
想請問懂法律的人,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自己下車時把防身武器帶著

他們一攻擊就立刻反擊,結果把那兩個小屁孩打傷了

是否會有什麼刑事責任或是會被對方告傷害等等?

因為台灣的法律很奇怪.....所以想問看看

免的自己遇到了結果還被判刑....

◎(.●.)◎ wrote:
我猜車牌也是有問題的...(恕刪)



應該是要搶劫吧...

假車禍還要賠來賠去~太花時間了

直接打斷腿~用搶的..所以會的戴口罩
看來,我要說服我家女王,
讓我買把武士刀放在車上,
這真的太扯了,??
暑假到了!妖魔鬼怪出來鬧了?
里歐哈特 wrote:
話說,學美國很好嗎?...(恕刪)
yyyfu wrote:
那個是你爸,在夜晚中...(恕刪)


開放槍枝合法化,你會申請槍枝,
混混、痞子、小屁孩就不會申請嗎?

你覺得槍掏出來了一般人敢射擊嗎?
那些血氣方剛的小屁孩絕對更有勇氣射擊

要有配套措施是不是?
台灣最在行的就是協商到最後,
好好的配套措施就爛掉了

美國怎麼沒有要禁止?
只不過行政命令給一群被收買的政客擋下來了而已,
美國民主幾百年,參議院、眾議院真的有代表民意嗎?
youtube上很多影片給大家參考

對岸的飛彈是明擺著在眼前,
但不會馬上射過來,
因為中共也會顧忌世界的輿論壓力,
你覺得小屁孩會在意社會輿論嗎?

槍掏出來隨時就可以射殺無辜百姓,
除了走火不會傷到自己,
又不是自殺炸彈客,有一起死的決心,
誰想引爆一個可能波及自己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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