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圖瑪 wrote:沒有人限制你如何做..!就如同沒人能限制我得無視他違規一樣..!你要超速還是要逆向的追那是你個人的事..但是違規就是事實還能有理由嗎..?!所以照你的這種想法是你才只能活在敲敲鍵盤的生活中吧..!....(恕刪) 請找出樓主是違反哪一條法規中華民國所有法規隨你找找不到就不要在這邊亂說人家違規還有發文這麼喜歡帶私訊是怕沒人吐你嗎?
q685220 wrote:幾年前在高速公路上,前車急煞,我停住了!被後車追撞,還三台!前車要走!我下車叫他等警察來再走!但沒碰撞事故的都沒事很多人支持樓主提告,當然可以!但沒有拍到右轉事實,就被攔停!也證明不了他要右轉!看到報案三聯單了,但是小心自己變污告,防害名譽是自己要吃!...(恕刪) 完全同意!! 但沒有拍到右轉事實,就被攔停!也證明不了他要右轉!雖然影片看起來轉的幅度很大,比較像是要右轉,但沒轉就是沒轉總不能有人長得很像壞人,就去報案說他想做壞事吧看了一堆亂回答的,還罵別人鍵盤車手的...我看自己也是吧第一台車一定沒事!也沒錯要不要右轉還是右轉到慢車道,不是在那看啥經驗法則,你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嗎?要是我想轉到慢車道的話,就會從一開始的地方就打右轉燈(之前有人畫圖的點1)後照鏡+回頭確認,先看看有沒有機會開進慢車道若沒有機會,才會再慢慢滑過整個交叉口,到最後快慢車道分隔地(如果一直進不去慢車道的話)而不是一開始就先開到點2,停在點2那看能不能進入慢車道(有規定一定要在點2才能轉慢車道嗎 = =)看來我也會是樓主所說的 那個亂開車的人了,是吧 = =
犯法, 那就要舉證. 舉證, 言下之意就是犯法之事實必需已經發生,而不是即將發生或意圖發生. 若是意圖使發生但未發生,則看意圖犯法輕重與能舉證之意圖多寡判定之.但意圖與事實發生之間的裁判與罰責是完全不同的.舉個例子, 若有某人拿把槍跑到銀行"要"(未來式)搶劫. 但去銀行途中被臨檢查出有槍.則犯法事實是"違法攜帶槍枝" (已發生或正在發生中的現行犯) 但警察不能舉告此人"搶銀行" 或是 "意圖搶劫銀行" 若要舉告意圖搶銀行, 除非此人車上發現搶銀行計畫書, 有確切證據, 不然不太可能會成立.換回來樓主的這個影片. 或許大家說的都對, 此車有"意圖"於不可右轉地方右轉.但是他並沒有右轉. 最起碼在影片中沒看到他右轉. 因此不得舉發"非法右轉"(因為還未成事實). 那"意圖"呢? 這可能要看此車已往右靠多少, 離開自身車道多少才能舉證他的確"意圖" 右轉. 這就要交通警察專業判定, 小的沒這能力.有些網友舉出他靠近十字路口的那個點,比較前面還是比較後面, 這跟是否確定要右轉之意圖, 我就不懂了.最後, 還有網友談到另一事實, 那就是所謂的事故"關連"性. 也就是當兩件事 A與 B發生, 不管兩件事是同時或順序發生, 要證明其關連性才能定兩者為有因果關係或同一事件.如無法證明其關聯性, 那基本上即便A與B同時同地發生卻會是兩件獨立事件.此影片中重點是事故當時最前車是"停止"狀態, 並非行駛中, 因此要把此車"愈"違法右轉跟後面車追撞關聯起來應該有期困難. 除非最前車突然停止時也有受到"追撞"而不是像影片中根本沒被撞到.最後只能說不管他是不是要右轉, 但遇到這種人基本上就是"倒楣"於法上很難去制裁這樣的人.
jack671 wrote:沒錯 第一台車只錯在違規右轉,後邊車錯在未保持車距,後車撞前車後車錯...(恕刪) +1安全距離就是要在前車極速定點 不追撞的距離後面幾輛車自己跟車跟太近第一輛車違規右轉 就算第二輛車來不及煞撞上 第三輛 第四輛 ... 有保持安全距離會撞上去嗎?!!!
kk26546505 wrote:正義哥應該讓大家知道幹嘛還要蓋個資?不然其他用路人需要你怎麼請你來幫忙 14頁的文章我只回你這一篇我蓋個資是關你甚麼事聽起來就是很不舒服幾歲人講話還需要用噹的嗎有話就明講,不需要話中有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