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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國道警察(國道3號北向243.8公里)擋路全線都檔害我被撞車禍....請問國道警察三角錐放在哪裡

完全不符合國家賠償要件
後車應注意且能注意而未注意
有過失
原po在後段遠處已可看到前方管制仍未馬上降低車速
亦有過失
後可有可能是跟著原po的車,而未能注意到遠方有警車
而原po的車忽然轉向且煞車後車一時反應不及所以撞上
就賠償責任來說,原po和後方的車都有賠償義務
只看在賠償比例會是多少了(後方一定遠大於原po)

國家賠償是百分之一百不可能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沒有故意論且為正確的執行職務方式

只能說原po太慢減速,其他部分走民事和後車協調吧(通常就到調解委員會解決了)
這是有官員的車要上國道

在實施交管

小弟也曾經遇到過

感覺很差啊
講真的
樓主在警車離去時怎不開車還停在那裡而且
不知樓主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狀況時有打開警示灯
警告後方來車嗎?基本上警車離去時樓主應該開始加速前行如同左側那台車一般才對因為
在你後方的車遠距離來看並不知道你是停車還是剎車他只看到前方有警車進行減速
可是你靜止的狀態下基本上即使剎車也要有距離個人認為和國賠沒有關係是用路人使用上
的因素居多
看後車剎車痕,想必後車也是想跟樓主一樣,切到中線後加速衝破火線。無奈樓主看見紅斑馬急殺車,害到後方車主直接衝破樓主保桿@@
我也看不懂為什麼要國賠! 國道警察害你被車撞到嗎? 建議可以找壹周刊啦,一些八卦媒體!可能會有機會上版面!
特種勤務
總統 副總統 行政院長 或者是特殊人物(也要夠特殊)
必須要交管 全世界都一樣 怎麼不說歐巴馬蒞臨場所上空還禁航

在鬼島 總統應該也要騎小綿羊跟我們一起等紅燈才是親民表現




話說回來 跟國賠甚麼事 我以為紅螞蟻追撞勒
我支持樓主,警車執行勤務時應該更注意行車安全,尤其這是發生在高速公路當用路人都已接近速限的高速行駛時突然被逼要緊急煞車,是非常危險的,可以從影片中看到前方的警車時速不超過20公里,要擋車至少也要讓後方車輛有足夠時間反應,當然看到回文很多人提到警車有閃燈車主未注意,請記住行車紀錄器的畫面跟實際目視的距離是相差很大的.就我的認知這起車禍警察就是禍首,也難怪樓主要發文抱怨....
不管是多大的官我都不贊成交通管制,個人就是交通管制的受害者,多年前騎機車行經台北市松江路建國北路口就因為員警的手動操控交通號誌導致我被撞還要賠錢....有經過松江路建國北路口的人就知道那個路口很長,我是綠燈從民族東路經松江路接建國北路,當時是綠燈但是因為員警手動操控交通號誌就直接由綠燈跳紅燈直接導致我尚未通過路口就被撞,當時真的搞不清楚為什麼我會變成闖紅燈而為什麼突然綠燈變紅燈完全沒有黃燈的秒數,就在我起身時就看到員警在操控號誌,接著從松江路的方向有多台黑頭車快速駛過,當時高中剛畢業還笨笨的,也沒有聽過"國賠"就只能傻傻的認賠



========================以上發言為看了樓主的剪輯版=========================

再看了#171 的完整版就只能說樓主你也太誇張了,開車應該要小心一點,後車因為跟著你結果就.....
如果前方車輛不是紅斑馬而是場事故的話, 樓主該不會也想要前方事故車輛賠吧???,

後方車子看起來一直在內線跟著樓主的車子, 也因為這樣, 後方車子沒法知道前方有什麼狀況, 只能跟著樓主的動作而反應, 當樓主發現前方行車速度變慢時, 好像一開始並不想要減速而是保持油門往中線車道切出去, 而後方不知情的車輛看到樓主切出去後, 也看到內線前方慢行車輛擋住, 所以也跟著樓主切出, 一切出中線的樓主發現不煞車不行, 所以才急煞, 而後方車輛因為沒保持安全距離撞上

如果純以規則來說, 後方車輛要付絕大責任, 不過道義上的責任我想樓主也該付一些. 個人覺得跟國賠無關.

layl551813 wrote:
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恕刪)


開在國道上要有一個認知
1. 後車撞前車,一定是後車錯!因為安全距離是國道的基本
2. 路權,指揮者優於標線與號誌

所以國賠是有難度的
在台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只要會上傳行車記錄器影像會上網討論區取暖..記者自然會找上門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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