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7585427 wrote:少占用內車道為妙吧!...(恕刪) 請問到底哪裡佔用了?要超貨車走內車道超車也佔用?adolphcococi wrote:才22秒就想來討正義,鄉民的正義未免太廉價了吧。(恕刪) 你我都不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但我們都看到BMW切車急煞不論前面發生什麼事 這樣切車急煞都不對啊台灣到處都是這種報復性駕駛 難怪會出現撞飛小妹妹還要補兩腳的騎士
小丁5139 wrote:內線為超車道,除非前...(恕刪) 在歐美國家行人穿越道的秒數是越短越好,其目的是要讓行人快速通過路口,不要在馬路上逗留,因為只要有車子行經的路口就會有發生事故的風險,他們強調的是人權。在台灣正好相反,不管秒數長或短,行人都慢慢走,有邊走邊吃的、有邊走邊當低頭族打電玩的,更討人厭的是那種,你越等他他越是慢慢走,一副『有種你撞我啊!!』台灣強調的是路權。
hide△松本秀人 wrote:第二點,這種速度還叫...(恕刪) 應該是我表達的不好~我的意思是BMW他進快車到後~BMW離他前面那台車還有一段距離~應該不至於~切進快車道後~會有碰到前面那台車的疑慮拉~謝謝您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