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man8713 wrote:
法律是要保障最多數開...(恕刪)
在瑞士,有4種官方語言,分別是瑞士德語,瑞士法語、瑞士義語與羅曼敘語。
瑞士聯邦統計局在2002年的統計微德語63.7%. 法語20.4%. 意大利語6.5%. 羅曼敘語0.5%,
但是在瑞士,所有官方資料都會同時印上這四種語言,所有路牌與也都是這樣;
到政府的服務窗口,有精通各種語言的服務櫃台,有的服務專員甚至同時兼通德語、法語、義語和英語。
眾所皆知瑞士是個收容很多第三世界避難人口的國家,甚至有幫外來避難的文盲服務的專員與服務櫃台。
人口只有6%的意語人口,都有自己的電視台,因為即便只有6%,在民主制度中也該受尊重。
在台灣,幾時看過少數被尊重?台灣的選舉制度不叫民主,叫多數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