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羽夜雪 wrote:
開車的還不是一樣,要...(恕刪)
+1 非常同意
我比較害怕的是,當我們駕駛機車在平面道路時,如果前方的汽車因找車位、找路、講手機、恍神...而龜速時,騎車的也只能想辦法超車或等待...但開車的遇到前方機車騎士比較慢時,就算是在慢車道,也是100%狂按喇叭+逼車,恨不得車上有50機槍代替喇叭,百分之百開車的都如此,真的很變態。
這種狀況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不超速、不占用內車道,也一定會被要超速的汽車逼車,平面道路汽車就那麼囂張,這些汽車駕駛在高速公路一定更可怕。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遵守規則的很多,一定很多也有遇到上述狀況,很危險,我非常支持路權正確的還給有權力使用的所有車輛。之前的變態路權,多少也是讓民眾扭曲觀念的原因之一。
所以路權還給動力足夠應付路況的機車,是正確的,意外總是大家要小心避免的。
小弟沒有汽車、重機、電動機車,白牌每週騎沒有2天,儘量以旁觀者來客觀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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