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台北市有5個車位.是屬於露天的平面車位(在車位前皆有請勿停車的立牌.前方車道地上也有標示此處為私人土地)但是只要一到傍晚用餐時刻.就會有很多車想來暫停一下有說的暫停的還好.有留電話的不說暫停雖然可惡但也還找的到人移車但有多的是沒留電話也有沒說的.車停了就跑(很多是把車停我這.然後去座捷運離開)我大概每2天就會遇到這種車.之前不懂該如何處理這種車輛(真的很想把佔用的車敲爛)經過長期的報案.附近的警察現在都叫我直接報給他們車號.他們先連繫車主也請我把佔用"車位土地"的車輛拍一張美美的"佔用"照片(要能看出大牌號碼的)接下來等車主到場.就是直接提告"侵占"或是直接請對方賠錢和解(這時大部分警察都會在場)不和解就請對方直接去做筆錄.雖然法院判賠錢不多.但是對方占用讓我等我也只能請他去法院走一走.順便跟大家說我和解金額是看人.大部分是一千元起跳.最多的是5千元今天不管他停多久.只要我報案後車輛未移動.警察到場後.侵占罪提告就沒問題了!今天刮車的太衝動了點.但最可惡的也是原罪就是亂停車又不留電話的.真的很想說.亂停車還來取暖~~真的是很欠砲只要有空格就能停.怎不去警局的車位停停看.PS:私人土地(車位)是無法請警方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