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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全"為中心出發的超車道觀點 歡迎不認同超車道的駕駛入內討論

若我在內線已經行駛最高速,若中線的車想要超車進入內線最快最快也不能超過最高速,何來佔用內線車道之疑慮? 除非他的車速希望比我快而被我檔住,那表示已經超速了!
若維持最高速行駛維持同一車道,不需要因為在中外線有慢車擋到而不斷進出內線做超車動作,哪種駕駛行為比較安全呢? 若中外線能維持最高速行駛,誰想要一直進出內線做超車的動作? 就是因為中外線有未達最高速之車輛,使較快的車需進入超車車道,若將維持最高速之車輛皆放入內線車道,低於最高車速之車輛放入中外線,這不是比較安全又順暢的方式嗎??

前提是未達最高速不能佔用內線,而大家也都遵守速限規定。
奔雷手文泰來 wrote:
老姐龜雖龜(偶爾表速雖有到110,但根據我不負責任體感速度告訴我實際車速應該不到100)
但我發現她沒有開在超車道巡航而是開在最外線
這點我真的滿意外的
我好奇的引用討論串滿常見的說法問她
"怎麼不開去最裡面,外線一堆大車逼車不覺得危險?"
她說"內線離牆太近有壓迫感,沒注意去撞到才危險,外面好開多了"
雖然無厘頭但是我好像沒聽過這種說法 算是開了眼界

然後我接著問她知道什麼是超車道嗎?
她居然也能說出那是超車用的,不能一直開在裡面(雖然好像廢話,但我是認真的)

就在我慶幸自己不用坐在一台路隊長車子裡
或是要用01的嘴砲精神跟老姐在車上爭論時
我還是很好奇的問了她怎麼知道這麼簡單的超車道本意
她只淡淡的說了"考駕照的時候不是都有考"...我就又無言了
這麼簡單的原因我想不透?


無話可說, 只能給樓主的姊姊一個
這才叫優良駕駛啊
再說一個身邊的例子好了
我爸開了幾十年車
可以說完全法條派的
老一輩的或許當時比較沒有超車道的概念一直開到現在
或許觀念裡就是車速快的應該要開在最裡面
也是有比他快的就是超速的觀念
以至於就算都沒車還是習慣在內線巡航
而實際上表速115時通常也都比路上7,80%的車還快

有一次我稍微跟他提起每台車表速之間誤差以及不一致的觀點
沒意外的我猜他在這之前沒想過這回事

這一次之後他稍稍改變他的觀念了
後來開車模式就進化成了
遇快車會讓道以及不要併排擋到後方欲超車的車輛
問題是定速一開
"這樣就不用管會不會超速 前面都沒車好好開喔"後照鏡就又沒看了
偶爾後方幾台比較快的 人家早就切往外側超車了
所以結果還是成了路隊長

這次我換跟他提超完中線車輛當中線無車之時讓出超車道
當後方有快車接近要超車時何以較安全的看法

他雖然一時找不出理由反駁
只說了法條容許之類的以及我想是大部分持相反意見著的心聲吧
"中外線常有慢車,我定速在內線開的好好的,幹麻車道變來變去這麼麻煩"

說穿了就是少了同理心罷了
不去管別人如何只圖自己方便的心態

奔雷手文泰來 wrote:
超車道的議題最近又熱...(恕刪)



讚! 給你拍拍手!

奔雷手文泰來 wrote:
V大如果根據他們這樣...(恕刪)

佔用超車道根本與車速無關



原來法律是你自己定的
難怪台灣越來越•••••••

andy_ou wrote:
佔用超車道根本與車速無關



原來法律是你自己定的
難怪台灣越來越•••••••

我一個小老百姓何德何能牽動整個台灣的發展
沒耐心爬完整串文章的話最後兩頁也請至少看看吧

我想假如台灣會越來越•••••••
也是因為就是有些人滿足於活在自己的小框框裡
世界是很大的
多去了解別人的經驗截長補短
才是進步的方法

R.K. wrote:
...(恕刪)
不過我能思考、參考別人的觀念,現在反而是變成完全不佔內線超車道的駕駛..........

我好奇的是,為什麼有人就是完全不要思考一下別人眼中"正確"的駕駛觀念,而硬要捍衛自己的駕駛風格到底......

律法只有良性勸導勿佔用內車道,並沒規定不能佔內車道,所以可以佔著沒關係?台灣人非得當頭牛,鞭子抽了才肯動?

R.K.大我才真的要給你個
懂得思考並且從中學習經驗的人真的不多
更不要說修正固有的觀念了
其實小弟覺得不管是哪一線的車道,
不要跟旁邊的車並排等速(塞車時除外),
有人要超車時就快一點或的是慢一點給人方便超車,
不要不給人超車又佔路線並排,
維持動線順暢.....



不然,難保哪一飆車族硬切死要超車,
發生事故你要和他一起陣亡嗎?

ysh1688 wrote:
不要跟旁邊的車並排等速(塞車時除外),
...(恕刪)


這點很重要
高速公路併排行車是違規行為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

奔雷手文泰來 wrote:
說穿了就是少了同理心罷了
不去管別人如何只圖自己方便的心態...(恕刪)


如此說法,看似有理
但個人提供另外一個觀點

認為以最高限速行駛(或說佔用)內側車道
是沒有同理心的行為
那請問超速是否也屬於沒有同理心的行為?
喜歡開快車者
都以為自己技術很好
但不可否認的
根據交通安全的研究報告
當車速高過於某定值後(印象中是50還60)
車速越高發生事故機率越大
亦即超速者其實某種程度而言
也已經危害到路上其他行駛車輛
這樣看來,超速者更沒同理心

純粹依法論法
以最高速限行駛最內側車道....法規允許..........合法行為
超速.....................法規不允許.........違法行為
所以一大堆超速、嫌別人以最高速限行駛還不夠快、佔用內側車道者
是違法行為者在炮轟合法行為者
這實在很怪
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會有違法行為
只是違法就低調一點,怎麼還好意思公開的指責別人(合法者)不對呢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
若最內側車道真的都是拿來當超車用
那高速公路會變成什麼模樣?
應該超過三分之一的時間是處於塞車
二分之一處於車多狀態

vincent12 wrote:
速度分道很好啊 , 可是大家的表速都不準 ,
這樣很麻煩...
假設規定內線 110 , 中線 100 , 外線 90
有人表速 110 (但實際只有 100 ) 跑到內線 , 那還是擋到後面車輛了
後車急了閃大燈 , 但前車自認並未慢速佔用啊 ,
那怎麼辦 ?
驗車時加入表速的檢驗 ???
...(恕刪)


速度分道的確很棒
而且這樣可以大幅降低塞車
塞車有時未必車多
而是大家開車習慣不同
造成的相互影響而造成塞車
不過實務上無法達成這個方式

若大家都習慣看車上的錶速
其實彼此間的相對誤差不會太大
不過有些人喜歡看GPS的車速、有些人喜歡看車上的錶速
這樣差異就會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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