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arp wrote:
這應該不是個人選擇的問題,在非私人土地上的活動皆屬公共權益的範圍,
請千萬不要認為什麼台灣的民族性就是這樣,而予已違法行為合理化....台北更嚴重.......
台灣自早就已享受太多的"特權"...
開車族的心聲...政府應該聽不到吧...
乖乖停車要喊政府搶錢...
違規停車又要被喊不守法...
只有做大官才享有百姓無法享受的權力
carasha wrote:
既然你自己都會違規了 , 那你有啥立場來檢舉別人 ?
不是說你曾違規就不可以檢舉別人 , 只是 , 要刮別人鬍子之前 , 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
不然誰也聽不下去 , 只會覺得你真的很無聊 ~
就好像(舉例來說) , 自己曾當過偷車賊 , 然後在那罵偷車賊一樣 ~
...(恕刪)
並不是所有違規都萬惡不赦的
違規有分
惡意蓄意多次違規
跟
不小心不得已的違規
並不是人家有一點違規
就要把他扣上
"你自己有違規 所以不能檢舉別人"
"你自己還不是這樣 你還講別人?"
有些事用這個邏輯套用ok
有些事沒辦法用這個一以概之
我其它地方的回文
沒錯
這些人的邏輯就是
"你也違規過 所以你不能抓我違規"
這邏輯跟
"你不能罵總統 因為你沒當過總統"
"你不能罵警察 因為你沒當過警察"
"你不能罵強姦犯 因為你沒當過強姦犯"
是類似的 反一下而已
違規有分故意的跟不是故意的
像
路邊併排停車
後面汽車不得已要跨越雙黃線逆向幾秒鐘
路邊公車計程車併排上下乘客慢慢來
後面機車不得已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看到黃燈要轉紅燈了
緊急煞車而前輪超越停止線
這些都不是故意的
像
禁止左轉處左轉迴轉
故意切入連續車流插隊
故意在直行車道衝到前面插隊左轉(不認識路?少來了啦 有是有 機率很小啦)
逆向超車(前方整條路被事故或是惡意龜車擋住的話不算)
闖紅燈左轉迴轉直行右轉
不戴安全帽(安全帽帶不扣好)
騎車講手機
三貼四貼
這些我看不出有那些是不小心或不得已的
另一位網友的回文
燕赤霞 wrote:
會違規的人不能拿紀錄器去舉發別人違規,這邏輯成立的話,就不用開罰單了,因為警察也會違規。
若您有違規被抓到,就認了吧。
若你不爽檢舉的人也有違規,那你也檢舉他呀。
...(恕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