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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員警偷偷摸摸取締機車行駛「禁行機車」車道…

忘記再提醒樓主一件事
你認為的一棑違規停車
其實他們停的是"台灣中油"的土地
機車面朝的方向再過去才是紅磚人行道
請看清楚旁邊還堆了輪胎和洗手台
第二這張照片左上角是中油快保中心
這位女警騎的也是"台灣中油"的土地
女警往新生南路出口出去後右轉和平東路二段
龍安站在新生南路和和平東路二段都有出入口
出入口是灰色水泥地與人行道劃分很明顯
下次請搞清楚狀況再來抓別人小辮子


Impreza_WRX_STi wrote:
可不可以發個檢舉盃大...(恕刪)


如果真的有獎金機制 ! 我想我可以翹課一天 騎著車到大台北地區當當攝影師.. 一個禮拜一天..

我想 三個月後我學費就有希望了 ..
我這不太守交通規則的老台北的做法。

騎機車只要經過有天橋的地方就乖乖的照交通規則行駛,慢車道該塞就給它塞,就是不走快車道,不想為了省幾十秒而收到罰單(收了兩次罰單之後就想到對策,至少四年以上沒收過機車行駛快車道的罰單)

因為警察在天橋照像,相片裏,機車的下面要有禁行機車四個大字。(大家注意看禁行機車的罰單所附的照片是不是都如此)

所以等到機車行駛離禁行機車四個大字一段距離後(機車還在慢車道上),如果慢車道還是無法快速通行,我就會看狀況走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但快車道如果汽車又急又多又快,我還是會老實的慢慢走慢車道。機車違規行駛快車道要小心,免得被汽車撞,怎樣都划不來。

但如果慢車道可以迅速通行(時速40公里左右我還能接受),我仍會安分的走慢車道,畢竟我有時也開汽車,行駛在快車道時,很討厭機車突然騎到我前面,心臟細胞會嚇死一大半。

另一個我覺得我常走快車道的因素,就是我的機車車速常超過50公里(平均時速約55到65公里),我人又很沒耐性。所以那天又不幸被警察逮到我騎機車行駛快車道,我認了,出來混的遲早要還;不會像有人不守交通規則,被警察逮到時還出來妖飽吵、扯東怪西的,真不是條漢子。

好像台北市不太抓機車超速,我目前唯一一張機車超速罰單是在市民大道上(靠光華商場那路段)被照相的,所以我每次經過那裡的測速照相桿之前,時速都降到50公里以下,過了一段距離後,機車車速就騎到時速55公里到65公里。
菇菇菇1 wrote:
如果真的有獎金機制 ...(恕刪)


我覺得
不一定要有獎金機制我們才做這動作
試問
如果每個人都為了獎金而檢舉
那這社會是不是病了?

我倒是很想知道到底怎麼舉發
不然每次都被違規的害慘了
無編號陌生人...大牛號!!
如果遵守規則的話 即使警察有隱形斗篷也奈何不了你.....

愛哭的小孩不一定以糖吃-.-
樓主真基掰
不要犯規就好了
人家執行公務甘你屁事
警察夠累了

媽的就是有樓主這種人
才會這麼麻煩
maccc wrote:
拜託不要違規就好了違...(恕刪)


鄉野 wrote:
等你騎機車,你就會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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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都是路邊違規停車、違規排班、馬路爛造成的!!

如果機車道、慢車道沒有被違規車擋住、沒有危險的坑洞,誰願意去快車道冒著被車撞、被拍照的風險呢?

為了安全,大家還是盡量不要靠近快車道吧!

chiyo86 wrote:
禁行機車這問題反反覆...(恕刪)



景平路+1

尤其是大潤發前面那條,「臨時」停車去買東西、去銀行的一大堆,搞到最後公車杯杯們只好隨便停一下就讓人下車。

有一次還差點被後面的機車撞到。


追根究底,公德心的錯啦~!
chiaruwu wrote:
如果右邊都沒車子 誰會騎到進行機車道??
)



+1

如果可以好好跑在自己車道又沒有危險,
除了飆仔或腦殘之外沒人會冒險去跟大車搶路......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李安毅 wrote:
忘記再提醒樓主一件事...(恕刪)


不...怎麼看樓主都沒說錯...

您所說的是圖二 而樓主所說的"臨停小黃"在圖三 那邊是和平東路 整排紅線

女警的路線是出加油站走新生南路右轉和平東路 正好是他拍"禁行機車"的那個方向

樓主只是把文字編輯在圖二罷了

至於騎在中油土地上這點是沒錯的

但其實這沒什麼好爭議 "執行公務"這件事讓他連逆行都沒關係....

說到底 這女警也很可憐 他也是吃人頭路 還有點良心覺得過不去

君不見許多警察是一邊"不好意思"一邊開紅單的...

到底是什麼制度這麼扭曲 開人的氣不壯 被開的卻又理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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