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last93 wrote:
日常生活裡通常會叫前面"已達限速的車閃的人",自己絕不會去禮讓別人的啦,
我相當不以為然
通常這種人不會佔用內車道才對吧
禮讓不就是自己的事嗎?
為什麼談禮讓卻永遠都在扯別人如何如何.......
我是不會叫別人閃, 但我認為慢車就應該要讓
遇到會讓的是素質高的, 不讓則是自私
我寧願當個素質高的也不想成為他人眼中的自私鬼
everlast93 wrote:
今天看到這個文實在笑掉大牙,如果今天國道1號,一台警車開110在外車道,注意喔"外車道,
請問版主敢從"內車道"超嗎?
不要扯什麼錶準不準,或者有沒有急事,還是用路權益一大堆啦...
你那時後就會突然有速限觀念啦!
bluejack wrote:
內車道定義為超車道這是可以理解的
理想的情形之下應該要超車後就駛回內二車道
但是我並不認為在內車道看到後方有車快速逼近時就要馬上讓開
開車時有人三、五秒就去看後照鏡有沒有來車嗎?
在高速公路上大部份的車禍主要來自安全車距跟變換車道
尤其在時間急迫(因為後車很快)之下, 變換車道的風險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