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101 wrote:
這個來自台南縣後壁鄉的冤魂,除託夢陳女要求以絲絹寫下「泣血狀」外...(恕刪)
所以你護航了半天、就是因為小偷托夢給你喊冤嗎?
太妙了、科學的01有托夢拿出來說嘴的證據、來人阿!本主題經典回文誕生了!
如果01有年度最瞎回文,小弟願意號召親朋好友投您一票!

Taipei 101 wrote:
存了十年買的車應該很珍貴才是
不保險嗎? 豬都殺了就別在省醬油了
再者, 存十年才買的起車的人
真的養的起車嗎?
一個月存5000一年60000
十年籌了60萬用現金買了一輛國產車
但養車一個月花費恐怕不是5000可以打發的
這算盤打的不精
素大帥耶 wrote:
社會暴悷之氣如此的廣泛
看看你們這些人的話語就知道
罪有大小輕重之分
如果"偷"而必須"死"是應該的
我相信以下事件各位應該認同: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