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高速公路內線閃燈示意超車,真的會讓你的有幾個人?


elac_chen wrote:
我常常在高速公路遇到救護車

遇到救護車該讓
但不要將自己當成是救護車要別人讓你
elac_chen wrote:
但是龜在我前面的車,還是佔用內車道,即時後方有救護車鳴笛,該車還是不讓,這樣的人不能被批判嗎

根據我長期的觀察
這類路隊長,雖自詡為守法的駕駛
但是,大多只遵守速限而已


其他各種違規卻是不勝沒舉:
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上高速公路從外線慢速直切內線...
下高速公路從內線急煞直切外線...
不禮讓救護車...
開遠光燈...
族繁不及備載...
若您無意跟上車流,煩請離開內車道,別讓大家在您後方排隊,感恩~
pin54365 wrote:
遇到救護車該讓但不要...(恕刪)

不用讓我,只要淨空超車道就好了,讓需要超車的人可以使用...而且我在高速公路要超車的時候才會用到內車道(塞車就不一定)。
所以.......

我個人認為 , 應該最內側車道改為"高承載車道"

車上沒滿四個人 , 不得行駛

這樣就沒有人說在限速上限行駛 , 或是說加速車沒地方超的情形了
elac_chen wrote:
我常常在高速公路遇到...(恕刪)

這時候的角色..你是合法的(前面既然是龜車..你也不可能超速)..前面的車是違法的(未禮讓救護車)
合法的人批評不守法的人..這有什麼問題????

難不成後面每台閃大燈的都是救護車???別鬧了啦!!

說實話啦...不管佔車道跟要前面已達最高速限的車讓開的人...都是一樣...一樣自私
沒有道德高低的問題..

話說回來...法律就這樣定..再多的嘴砲也不能改變..唯一能改變的..就是啟亮自己的方向燈..心情自然會好多了
當然..如果大家能刪除最高速限得行駛內車道..我也舉雙手贊成..但..做得到嗎??
法律改變前...別人就有以最高速限得行駛內車道的權利...而且...我尊重這種權利
自己開車..除非內車道的前車在非阻塞情況下..表速低於速限10公里以下..我不會閃他大燈
自己可以不守法(罰單自己認)..但是沒有權利干涉人家守法


elac_chen wrote:
而且我在高速公路要超車的時候才會用到內車道(塞車就不一定)

要做就做全套
別只會做一半
fatih0915 wrote:
你好像把這兩件事做了...(恕刪)


其實我覺得台灣的用路人觀念已經快要沒得改變了.

例如最內線是用來幹嘛的. 在一般路上對於行人或是機車路權的尊重. 我們都沒辦法做好.

之前有一篇討論是有關汽車要不要讓行人這個問題. 就已經看得出來行人在台灣的路權剛好是先進國家的相反.

台灣對於機車的路權也是近乎輕視. 我想應該很多人會不爽紅牌重型機車開在你前面吧, 會覺得機車怎麼可以開在跟你同線道吧?

只能說. 很多台灣人的行車觀念已經根深蒂固. 沒有在先進國家開過車可能就沒辦法了解台灣的行車觀念有多畸形.


所以我在內線道遇到慢車時, 也只能摸摸鼻子從外線超車了. 雖然很奇怪. 但是無力難以回天阿.
這種問題基本上講不通的
要開快請大家開外側.

就在清明假期
因為車上載著家裡長輩不能像平常那樣亂衝
所以只好用最高速限在外線跟著一堆大車慢慢龜
神奇的是, 這樣也可以慢慢地不斷超越中內線的車流

不知道內側的守法駕駛們會不會檢舉我右側超車...

sunland wrote:
不知道內側的守法駕駛們會不會檢舉我右側超車...

想太多
沒人會理你
想太多嗎??

反正汽車駕駛為了方便 , 就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 問題都是別人造成的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