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這是斷章取義 herblee...(恕刪)
herblee大法官您好,小弟我跟隨你學習法律知識一年多了,最近真的有點崩不住了,在我們台灣這邊官方說的都跟您所教的相反,這樣下去會讓我很困惑的。
能否請herblee大法官您出面糾正一下台灣官方呢?導正這個歪斜的法律界,您可是唯一懂法之人,只剩下您能辦到這件事了。
====我是分隔線====
想知道herblee大法官在玩啥的鄉民可以直接看這篇01論壇的交通法規是跟台灣脫軌的嗎?
herblee wrote:
這是斷章取義 herblee...(恕刪)
herblee wrote: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就來自這本您說的小說
整句話是 OO 狀況下 , 高速公路不是只有二台車 , 您認為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是適用整體車流 ? 還是只有前車和後車兩台車 ?
您說的小說 HCM ,是高速公路建造,設計之初的 準則手冊 , 是針對整體車流 , 不是只看前車和後車兩台車 ?
您覺得變換為那一種速限的法律規定 ,是適用 整體車流 , 還是只看前車和後車兩台車 ?
您說的小說 HCM , 對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區分的對應是
Level of Serivice LOS
即車流處於 LOS A、LOS B 或 LOS C 的Free flow 自由車流狀態。




諸葛小花 wrote:
鄉民們要記得喔,在01這個論壇上,台灣高速公路中線不是行車道喔,市區內線也不能行駛喔,都是超車道喔。
千萬不要學我喔,我就是上高速公路如果是兩線以上的,就會直接GPS+9-10進去中線一路行駛喔。在市區等下如果要左轉我也是進去內線,或是我要直走的話就會直接GPS+9-10進去內線。







nerdwannabe wrote:
有些人勒 都宣稱自己只開中線道
但是對於爭辯 是否可持續占用內側超車道巡航又有無比堅韌的毅力
至於為何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的
nerdwannabe wrote:
至於開在中線道 不是開多少就眼睛閉起來 或在自己的小世界內
高公局的駕駛手冊都有教導 不過哩, 要他們承認自己比其他車慢 要他們移動到外側車道 似乎是對他們的心理造成很大的陰影 會堅持反抗的
nerdwannabe wrote:
內線路塞的第一種都是把自己當作標準
開口就是我開多少了 已經是最高速限了 你們比我快都是違規超速飆車 貼車仔
他把它自己的車速 幻想為 執法的速限 以為自己是警察? 法官? 還是正義的使者?
警察認定超速都還要透過認證的科學儀器哩 他們就自由心證就好 真是方便阿
內車道超車派的訴求很簡單
內車道為超車道 有超車需求就使用 沒有超車需求以及右側有安全空間就離開
有做到 就不會堵塞後方車流 不會製造塞車 不會造成他人困擾
不過以上似乎對於內線路塞們實在太困難跟痛苦了 影響到他們的自尊 私慾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