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Pee wrote:但是樓主自稱的錶速100Km...(恕刪) 其實這邊的爭議並不是在車速有沒有達到100公里而是與前車已經保持安全車距,這時候就不可能再往前開了。問題在於前車車速不到,樓主是被阻擋的車了。
樓主開版:難道沒有速限?謹就此部分平心而論,GPS速度(87-100)謹供參考,所以樓主是否有開到100km, 或超車的人是否超速,我認為不必爭論,都只是各說各話,也難以構成超速或低速違法。開車的人自己心裏有數,擋道或超車不當終將傷害到自己。
frogghoul wrote:你這樣截圖,根本沒...(恕刪) 拜託你烏龜車許先生下次別開到內線道了好嗎內線道是給會開到速限+10KM/HR的人用的不是給你ACC跟車用的不要那麼自私你自己很安全沒錯但你會害到後面的車車子建議你快賣一賣不要跳針了
道德跟法律兩樣情,只差在你堅持死守法律....,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去玩弄的,就像有些人盡做些貌似違法的事,遊走在法律邊緣,但法律確不能拿他怎麼樣...哀!所以你說法律真的這麼公正不痾嗎?frogghoul wrote:你這樣截圖送到警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