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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如果有正當事由,我...(恕刪)


不要想用正常邏輯跟北七溝通啦~

我是看不懂拒檢跟檢舉的關聯性啦
他就只是在跳針跳針硬凹硬凹吧

他最喜歡兩碼子事扯再一起講
在檢舉相關講拒檢?
不就跟游泳的人講衝浪一樣?
正義人仕你車位買了沒?買不起車位就不要買車啦!

把自己的方便放在別人的不便上,還真高尚啊!
北七喵 wrote:
正義人仕你車位買了...(恕刪)


更可憐了的事情又來了
現在有規定一定要買車位才可以買車?
我也都停停車格理阿
因為換算一年只要12000停車費

跟我支持用法規車位限制車輛有啥衝突你一直說不出來欸
你的邏輯到底有沒有去補

我何時說我是正義之仕勒?
不都你們檢舉魔人自己高潮自己檢舉正義嗎?
看看併排XXX的一言堂 多正義阿!
你說我正義之仕...
那我就說你魔人囉!

嗨魔人

把自己的方便放在別人的不便上,還真高尚啊!
這句話是說甚麼呢?

我哪裡方便放在別人不便呢?
又在腦補捏造唬爛偏激了嗎?

你怎不說說拒檢跟檢舉的關聯性呢?


至板凳...
看北七X怎麼凹
正義人仕,買不起車位就不要買車啦!連你隊友都曾說過:要比照日本,有車位才能買車。

買不起車位,花少少的錢去停公共車格,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真高尚啊!

正義跟魔人可相提並論?邏輯好棒棒啊!

追訴期是六個月,還沒過,加油嘿,別說我沒提醒。

北七喵 wrote:
正義人仕,買不起車...(恕刪)


你還在跳針
跳針跳針~

我停在付費停車格
我哪裡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

你邏輯到底??
你可以繼續硬凹阿

你隨便稱我正義之士
我就不能稱你魔人?

你思維在哪邊我說哪邊阿

嗨魔人

更可憐了~~
還追溯期勒
叫你ID前兩個字有問題嗎?
我不也都叫併排XXX嗎

你為了社會大眾檢舉交通違規,如你這樣還不算是正義人仕,誰還能算是呢?

正義人仕,你就是沒錢買不起車位,買不起車位就不要買車,路邊公共停車格不是你的車位,也不是你租的,請把公共停車格留給有臨停需求的人。

買不起車位就不要買車,花少少的錢停公共停車格,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真高尚啊!

六個月還沒過,我可以跟你保證不會是因為你說的那兩個字
北七喵 wrote:
你為了社會大眾檢舉...(恕刪)


神邏輯~~~
我停付費停車格是造成別人的不便~~~

就說計算過後覺得1年只要花12000
我幹嘛花百萬去買勒?
我停的是計次 周圍是住宅區

神邏輯

北七喵的認知是只要停付費停車格都是造成別人的不便喔~



我何時說我是為了社會大眾檢舉交通違規?

是你們一直把說的是正義不是嗎?
你們不是很愛說 為了家人 為了用路人權益而去檢舉?
也很愛PO檢舉戰績討推崇?
然後幾個互相取暖?

我知道你沒有PO啦~

不過怎麼會變成我說了勒?

又開始唬爛捏造了~
我突然想到,是不是要特別留意紅色的車子?


看起來是危險的顏色! XD


XDXDXDXDXDXD 匹夫我病了 XDXDXDXDXDXDXD

北七喵 wrote:
不用又在那硬凹了,圖就在這清清楚楚的,自相矛盾又不敢認。
在01鼓吹民眾拒臨檢,自己又不敢拒臨檢,還扯那麼多有的沒的,話都給你一個人講就好啦!

你喜歡跳針就隨便你囉!你高興怎麼嘴也隨便你囉!反正我又沒差!
我發的文有智慧的人自然就會看懂,反正我又沒差!
就算被拿來當作中文認字閱讀那又如何,反正我又沒差!
不過我要謝謝你認真拜讀我發過的文,你總是奢望從字裡行間找出語法漏洞來反饋給我,你真是個忠實閱讀者,謝囉! 
北七喵 wrote:
我認識的公職不見得比你少十職等以上也好幾個,要張停車證也不難,不過我沒像那些要張停車證就在虎假虎威般不要臉

喔喔!你認識多少公職關我屁事= =?阿不就好棒棒!?
我應該露出訝異+羨慕的眼神說:挖...87大認識不少公職欸!!!好厲害歐~~~~~
反正你都是這種"強者我朋友"的說法,照你的說法來看那你的朋友圈裡應該就屬你最魯,因為他們都強者!
北七喵 wrote:
一個在彰化擔任公職,因豪雨進應變中心待命,竟然說在看戲!更誇張的是,還好意思嗆納稅人關你屁事!

回應"關你屁事"確實沒錯阿,不然我應該對你鞠躬哈腰+阿諛奉承嗎?你們檢舉界的潛規則我不需要去奉行吧!
我在哪任職關你屁事?我是不是公職又關你屁事?即便我知道你是桃園人但那又關我屁事?根本不值得一提好嗎= ="
繼"幻想式員警"後,我又莫名地變成在彰化擔任公職,果然在01沒有甚麼不可能.....
所以我才說87大+雷腫+牆泥呆噗,你們3個大大默契一致,智商一致,情商一致,生活常識程度一致,基礎法律常識一致,現在就連天真程度也都是一致的呢!!
你們乾脆去桃園三結義吧反正你住桃園,簡直堪稱檢舉界天團S.H.E.
任何人都可以上01使用論壇討論且不限職業身分,只有你們幾個才會在那大驚小怪又喜歡掛嘴邊講!
北七喵 wrote:
有本事就不要領納稅人繳的錢,要怎麼屁就怎麼屁

我的本事就是讓你奈何不了我啊!
不然你有本事就空降進公職系統再爬到我頭上來阿,不用老是一直在那邊強者我朋友,但我笑你沒本事空降也踩不到我頭上!
檢舉制度應該改為實名制,要嘛罰單上跟警察一樣加註檢舉人姓名,以表彰檢舉人為社會國家犧牲自己時間,救助違規人的善心,

或者為防浮濫檢舉,每一檢舉人每月只能檢舉10件或更少,以便讓檢舉魔人自行篩選輕微違規案件加上為防魔人申請多隻手機或

用市內電話分別檢舉,必須以自然人憑證檢舉


唉~ 匹夫的建議多有建設性 XD


XDXDXDXDXDXDXDXDXDXDXDXDXD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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