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認為2個都不應該...不論鯊是變換車道沒看到鴨,被誤認為挑釁?或是故意要和鴨玩玩?二者都是不良的示範,枉顧其他駕駛人安全,沒撞到別人車就算他們2人運氣好了!!也忽略了自己家人的生命安全!!這樣有帥嗎??如果翻車害死自己人,還會這樣邱嗎??
黃楓 wrote:這事件有許多層面,許...(恕刪) 所以您認為YARIS車主在氣頭上還有理智思考要怎麼攔車才能將風險降至最低嗎?我是覺得他開車的風格無關乎技術~純粹只是氣急敗壞的想要討回來!應該腦袋沒有多餘的空間會去為其他用路人著想...........很多人都說他截停GC8的地點很安全?何以見得?一出收費站(含ETC)不都是在加速......況且他那是已經出收費站有一段距離了!車速會有多慢?再者~車輛臨停在國道內側若沒擺設警示標誌也沒閃故障警示燈....後車要如何判別他們是靜止還是行進中?一顆銅板敲不響...雙方只是半斤八兩而已.......就算看了一萬遍還是一樣......重點是雙方還各自將影像PO上來後又各自關閉相關網頁與社群網頁~代表沒有一方可以完全的站得住腳說他"完全沒錯"....若是真的都沒錯~就不需要道歉....也不需要關閉相關社群網頁
XXXswwdq wrote:鴨應該要加重罰,收費站出去之後連續狂切 從來都不知道出收費站是比較安全的地方大部分人不是出站就狂加速搶內線車道嗎?然後兩台白目定點在那邊是安全在哪裡?會罵人自己車上有老人小孩 這樣擋車很危險你在內線道這樣攔車就很安全嗎?前面竟然有人誇是真男人把家人至於危險之中的人 明明就是個垃圾這兩台應該要用預謀殺人送辦車子直接當預謀犯案的凶器沒入銷毀
mo0928o1 wrote:公共危險罪能不能留前科阿很想看看這種人能不能一輩子留下汙點逞一時的英雄換來終身的不良紀錄對這種人來說應該覺得很划算厚~讚啦 會留下前科紀錄喔~~~敢在國道攔車,法官最好重判並終生吊銷駕照,以儆效尤.世界上也沒幾隻敢在高速公路公然攔車,這非得重判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