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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避免再被機車顏射了,預計五月法案通過,但重型機車呢?

tabo2 wrote:
是喔~~~那妳有受過...(恕刪)


我沒有受過這種訓練 有多少能力講多少話 總比閣下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好多了

可悲 又 可笑
andyluu wrote:
我幫推一下,我的看法是要罰18000才夠

18000那夠 , 多加個零吧 , 180000吧

光是汽車的入帳 , 就不少摟~~ , 超速 , 違規停車 , 隨便變換車道~
goleogoleogogo wrote: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要立...(恕刪)

此立意甚好...支持啦
終於看完全文了...花了不少時間
覺得後面怎麼變嘴砲文了....而且怎麼會有人出來造口業....這種想法真的不太好
這裡常會發現一些可悲的小子
只會出一張嘴
沒內容的硬掰
真想知道他要怎麼在社會上跟人競爭?

要不然就是一堆對自己不熟領域的人
發表一堆自以為是的言論

哈哈....
騎車去..
照片裡絕對是錯誤示範!! 命是檢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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