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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內線,為什麼會變成月經文? 原因之一...........你以為是違規嗎? 實際上沒有

Kake wrote:請教一下,你在高速公路上面,如何確認前車是以最高速限行駛?

結論,講別人是智障,但其實自己也是?


請教一下,你在高速公路上面,如何確認自己不是以超速來逼車?

結論,拜託別對號入座~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Gary2013 wrote:
對,如果說要你讓路給超速仔讓你很不爽,一定要用佔住內線制裁他的話,說不定超速仔反手就是一個紀錄器影片檢舉你占用超車道。


只有一個建議,別把自己當救護車,有幻想症的人真的別開車了
june-sue

法條有寫你是救護車嗎?還是你是神經太大條[^++^]

2026-06-18 19:19
breeze01
breeze01 樓主

950.....痾 原來你是這種程度,靠我誤解你的程度了(原來你程度低於幼稚園) 。我告訴你:33-2 罰的不是沒有駛回原車道,而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懂嗎950。 靠 。天啊。你。

2026-06-19 7:49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breeze01
breeze01 樓主

用對的速度即可行駛於內車道,不用管前後右有沒有車,持續一直開不用回中線,警察不會開單。警察不開單,是因為並不違法。134樓跟一樓有佐證。 後猴要逼,極度歡迎,紅單款待。

2026-06-19 7:47
claus950 wrote:
我是就法論法,國道警...(恕刪)


幫你畫重點:


33-1-3:未依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
33-2:未保持安全距離駛回原車道

只要中文不是太差就能看懂,33-2 罰的不是沒有駛回原車道,而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也就是強行加塞搶了別人的路權這種違規駕駛行為。

四種情境裡沒有任何一個是因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超車道所以開罰的,一個都沒有,為什麼沒有?因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超車道」本來就沒違法,當然不會被罰啊。
breeze01
breeze01 樓主

「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超車道」本來就沒違法.....一直都是這樣。幾年前 網路上的證據不多,嘴硬死纏爛打傢伙,老是嘴硬....現在證據越來越多,隨手可得。就繼續看這些嘴硬死纏爛打傢伙表演。

2026-06-19 7:37
breeze01
breeze01 樓主

上面有個950的人.....痾 居然不知道這畫面中,33-2 罰的不是沒有駛回原車道,而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他在127樓 128樓 還以為撿到槍...) 靠 。天啊。950,強。

2026-06-19 8:01
我蠻贊成開版的說法
常常在1線道只要前車在100以上我就會乖乖跟車
掉到95我就會閃燈請他離開
hughkk

觀念正確,其實都照著法規走,問題根本沒那麼複雜,只是那群期望可以在內線盡情超速行駛的人一直都無法理解

2026-06-20 15:41



無腦三寶挺三寶,連內文都不看就扯資料,同溫層互挺不分對錯嗎?你的(林俊憲)這樣教你嗎這法條的確沒有、還敢叫人加強中文

「超完車要開回內線道」這種話也有人瞎挺、你們駕照是幾隻雞腿換三寶:除了內線道不是超車道、其餘都是超車道,我就是要龜縮在內線道

三寶們!快來撿你的駕照

friendeo wrote:33-2:
33-1-3:未依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
33-2:未保持安全距離駛回原車道

未保持安全距離駛回原車道

只要中文不是太差就能看懂,33-2 罰的不是沒有駛回原車道,而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也就是強行加塞搶了別人的路權這種違規駕駛行為。


哀,我真心覺得某些網友的查證能力與中文閱讀能力需要加強。
拜託不要靠一張網路影片截圖就認為法條如此,法務部有把所有法律上網,查一下應該不難吧?
安全距離是前提,意思是不能在沒有安全距離的情況下駛回原車道。

後面的"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意思是有安全距離卻未駛回原車道,且導致超車道堵塞的人會被罰6000~12000.

拜託我法律門外漢都能看得懂了,有人可以跟我說說看倒底中文要多差才會變成是處罰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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