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井蛙的世界,哪來的歪國? 在日本,交通罰單的收入被嚴格規定用於特定的交通安全改善項目,而非地方政府的額外財政來源。我們也應當學習這種專款專用的精神,透過修法確保罰款收入能真正回饋到提升道路安全和改善交通設施上。這不僅能建立公眾對交通管理的信任,也能有效解決長期存在的交通問題。將罰款收入視為「金雞母」的思維模式,無疑會損害整體交通系統的發展。讓我們共同推動修法,讓交通罰單成為改善交通的有力工具,而非地方政府的無盡財源。
我覺得如果要開放就開放的徹底一點EX-回復檢舉獎金制度-每一條都能檢舉不然現在這樣改等於利潤和名聲都給政府賺走 不公平利潤 : 不用分給檢舉人名聲 : 針對民怨最大的項目線縮減舉 受影響的人都會覺得政府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