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路權團體抗議要廢止禁行機車、重機上國道交通部回應了

如果你要說明騎重機上國道是人權是基本權利,那就要先證明一件事情:沒有重機=沒有人權。你們要先說服所有沒買重機的人…能肯定、能接受自己沒人權的狀況。

我沒買重機,我不覺得我哪裡沒人權,我也不覺得我有什麼地方是去不了的。
不要說重機,就算我連汽車也沒買,全台灣每一個地方我都還是去的了。
光我就說服不了了,何況要說服其他人。

後續你們還要說明:為什在買重機之前就已經知道國道不能騎了,還要硬買重機呢!?買了之後才抱怨政府不讓你騎…有病嗎?
VPECHURRYUP

路權的等於人權???自行車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嗎?普重也可以上快速道路嗎??

2024-05-08 11:26
皮爾卡燈

VPECHURRYUP 你如果125樓的文章看不懂,可以針對不懂的地方討論提問,先把人權路權觀念搞懂,再來問其他問題,這是有先後順序的,不然你會把自己越搞越混亂。

2024-05-08 11:47
彩 雲 間 wrote:
如果你要說明騎重機上...(恕刪)

你買車之前就知道燃料費隨車徵收了,所以也沒資格要求政府改為隨油徵收吧?
照你邏輯,只要是汽車駕駛抱怨汽燃費隨車徵收通通都是有病吧。
VPECHURRYUP

有誰因汽燃費去圍交通部?去癱瘓休息站?

2024-05-08 11:28
tansywen

不不,你連想都不能想否則就是有病;照規定停汽車格有犯法嗎?

2024-05-08 11:41
如果路權是人權的一部份,

普通機車按理也可以要上快速道路才對,其至也可以要求上高速公路啊,為何沒有?

是普通機車的車主沒讀書?

還是重機車主比較有讀書,懂比較多??
VPECHURRYUP wrote:
如果路權是人權的一部份,

普通機車按理也可以要上快速道路才對,其至也可以要求上高速公路啊,為何沒有?

是普通機車的車主沒讀書?

還是重機車主比較有讀書,懂比較多??



問題1:如果路權是人權的一部份,普通機車按理也可以要上快速道路才對
A:不太懂你在說什麼。
路權是人權的一部分(這是法理關係),機車可不可以上快速道路(法律規定),這是兩件完全無關的事。
「路權是不是人權的一部分」,跟「有沒有路權」,是兩回事,懂?

你這個推論「按理」的理由是什麼?
你根本沒有說明,就得出這個錯誤結論(你是不是以為路權=人權阿?)
你腦中的想像是不是(路權=人權,我們有人權,等於我們有路權,所以我們可以上國道),是這樣嗎???

125樓的文章看了嗎?

看了 > 代表你根本沒看懂125樓阿,針對你不懂的地方提問就好,先不要急著討論重機問題,先把路權跟人權觀念搞懂,不然你會觀念混淆。
搞懂這點以後你再問重機問題,問題的方向才會正確(第一題一看就是完全不懂法律的法盲問題)

沒看 > 那就看完再來問
依法論法,ok?


問題2:是普通機車的車主沒讀書?
A:不,是你沒讀書

建議你想一想,把問體整理一下再來發問
機車騎乘方式就是不同於汽車,機車可以做出汽車做不到的動作和違規方式,如果重機上國道,車禍的態樣只會變的更多種,不會變的更少樣。所以基於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考量,可以限制個人的慾望和自由權益。

再者,機車的體積相對較小,也比汽車刁鑽,如此會加重汽車駕駛人的注意力負擔,在速度極快的國道上,發生車禍的機率就會變的更高。
車禍發生時,受阻塞車事小,萬一被波及到變成連環車禍的當事人,何其無辜阿~

全國人民有什麼義務需要承受車禍態樣變的更多種,車禍機率變的更高的情況…就只為了滿足少數人想騎爽的心態!?
lexus_sky0066

現在除了國道沒有重機,到處都有了,所以結論就是你不要開車出門 或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好了,沒必要為了你犧牲別人騎重機上國道的權利!

2024-05-09 0:39
lexus_sky0066

速度極快的國道上??[笑到噴淚][笑到噴淚]我騎的重機3秒就破百,你的速度快是搞笑嗎?

2024-05-09 4:09
Leonyang1603 wrote:
莫名其妙扯一堆,你那一長串我直接用簡單幾句話有能回應你了

我並沒有反對你提到的安全距離觀念,我不但不反對,我想我大概還會支持

會說我"大概",是因為你已經離題太遠了,我沒那閒工夫看那答非所問的東西

我們在講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權利,你一直拿"安全距離"來回應,然後說"這個才叫路權,你那個不叫做路權"
我們根本不在乎好嗎? 只是在懷疑你是不是哪裡有問題?

這些回覆再次證明了 您不知道 "安全距離" 是路權範圍

道路上隨時都有行車路線交會, 必然產生路權衝突問題, 您卻說離題太遠 ?
您不知道 《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權利》必須來自法律授權 ?
卻說我們根本不在乎好嗎?

您不在乎的"路權"? 卻是口口聲聲 《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權利》?
問題是重機沒有通行權 ! 連高速公路都上不去? 要如何與其它車輛分配路權 ?


Leonyang1603 wrote:
你貼的這兩張叫做"鐵道"? 那抱歉...我以為鐵道長這樣應該算是基本常識

鐵道長這樣? 見樹不見林 ? 那是 Eurotunnel LeShuttle , 整個都是鐵道
您還是在執著 鐵道 就是 您認定的鐵道 ?
執著上面的載具就只能是 鋼輪的火車 ?
不知道 鐵道上的載具也可以是 膠輪小汽車 , 可以是 兩輪機車

汽車走在火車鐵道上, 是共用軌道 , 火車這種載具能走, 汽機車這種載具也能走
是以火車鐵道來運送 汽車 , 汽車可以經由火車鐵道從A點運送到B點

高速公路 同樣能提供各種載具 運行
機車 , 汽車 ,巴士, 貨車 , 聯結車 都是載具

過去的"馳道"就是現在的高速公路 , 馬是載具 , 但現代不會選擇 馬做為載具

考慮那一種 載具 ? 前提明明白白寫在 釋字第699號
人民有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一定處所之行動自由,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前提

考量的就是公眾的法益
考量的法益 最重要的就是 法律所授予的路權 !
你能夠使用的道路範圍在那裏? 別人的,不得侵入的路權範圍又在那裏?
此路權不是只有能不能上高速公路的通行權問題而已
還包含有上去後應行駛那一個車道
被授權在那一個車道上?被授權了多少長度的車道可以使用?以及何時停止授權
了解自己的權利範圍到那裏?以及他人的權利範圍在那裏?
不侵入他人的路權範圍, 不搶他人得到法律授權的使用時間 ,這才能符合公眾, 大多數人的法益
聽到的卻是
我們根本不在乎好嗎?
個人觀點出發的《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權利》?
這並不是公眾的法益 , 而是個人的私心

Leonyang1603 wrote:
那是我的不對,我高估了你,但還是建議你去了解一下"鐵道"是什麼東西

我所知道的 rail 就是軌道 , 上面可以行駛不同的載具

Leonyang1603 wrote:
若是你貼的那幾張圖就代表車輛有行駛鐵道的權利,那你其實可以不用扯到國外

對不起 , 這不是行駛鐵道 , 這是橫向的 跨越鐵道

Leonyang1603 wrote:
台灣就已經有這類"路權"了

路權 ?
又將通行權誤解為路權嗎 ?
橫向柏油馬路 必須 是 平交道上無火車行駛時,方得通過 ,
有火車時 ,通行權是被剝奪 ,自然無路權 !
此時是喪失路權 !怎麼會說成 "有這類"路權"

Leonyang1603 wrote:
herblee wrote:
問題是人家都遵守路權啊 ! 不是台灣這種打著路權的口號 , 實際卻連路權是什麼都不知道 ?...(恕刪)


你這句我直接連同你上一篇的文章一起回你,以下!

herblee wrote:
重機完全是一人一車 ! 完全未解決一人汽車, 一台汽車還可以載到 5個人
佔用道路面積也是一樣的
這是義大利通往奧地利的 A22, 機車上來完全遵守路權 , 路權"框框" 和汽車一樣

為何機車能上去 ? 遵守路權 ! 行駛在法律規定的路權框框之內
沒有鑽車縫 ,蛇行 ,競速
不會引發 激流 ,伏流 ,亂流 , 各自走在個自的"路權範圍" 之內 , 所有車才能一起平順的前進...(恕刪)


我好奇你是不是不住在台灣? 或者是沒有使用過台灣的高快速公路

因為你所描述的"重機完全是一人一車 ! 完全未解決一人汽車, 一台汽車還可以載到 5個人
佔用道路面積也是一樣的
這是義大利通往奧地利的 A22, 機車上來完全遵守路權 , 路權"框框" 和汽車一樣

為何機車能上去 ? 遵守路權 ! 行駛在法律規定的路權框框之內
沒有鑽車縫 ,蛇行 ,競速
不會引發 激流 ,伏流 ,亂流 , 各自走在個自的"路權範圍" 之內 , 所有車才能一起平順的前進
"

而你所描述的這些行為,在台灣的高快速公路,重機騎士一直以來也都是這樣騎的

你該不會天真地以為重機騎士們在平面道路怎麼騎,高快速公路就怎麼騎吧?

保持安全距離是十分基本的防禦駕駛行為,台灣的重機騎士不但會保持安全距離,前後車甚至還會交錯排序

真的是這樣嗎?
那麼交通部經由觀察幾條已開放的快速公路 , 怎麼會說
『經檢核安全、秩序及行為3類指標,大型重型機車於秩序指標及行為指標惡化現象,尤其於「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之意識仍有不足。』

而您上方的發言也顯示 , 您不知道 「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是路權範圍 ?
亦即, 對於別人的路權, 公眾的路權範圍 ,態度是 我們根本不在乎好嗎?
對於自身,以個人私心所出發的論述 《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權利》?汲汲營營

於是,交通部才會說
以強化各界對大型重機騎士禮讓及守法印象,進而改變各界對該政策之認同,營造適宜推動開放條件。

交通部指出,若經民意調查結果獲多數民意支持,同時獲地方政府正面支持,且社會氛圍對大型重機騎士行為觀感有所改善,交通部再行研議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

Leonyang1603 wrote:
另外再告訴你,歐美日本國家重機騎士在平面道路的騎車方式,與台灣的無異,不要自以為唬個國外怎樣都沒像台灣這樣的,網路很發達,你若是不相信我也可以拿出資料打臉你

您是說 "淮橘為枳" 嗎 ?
唉 ! 小弟所見和您說的不一樣
皮爾卡燈 wrote:
路權是人權的一部分(這是法理關係)


真是胡扯,路權怎會是人權的一部分!?
這是法盲人士才會講出來的話~
皮爾卡燈

喔對了,你說我移花接木,你也要舉證阿。你說的部分,我都貼出完整的資料文獻給你,我哪裡移花接木(哪一句、你認為正確的版本又是怎麼說)? 等你一一舉證喔[微笑]

2024-05-08 15:15
皮爾卡燈

還有提醒你,你貼的「於規範範圍內,並未禁止魏男在國道上駕駛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未牴觸憲法平等原則、居住遷徙等權利」。意思是他沒有違反憲法,所以符合人權。這例子證明你是錯的欸,你確定要PK司法?

2024-05-09 11:45
VPECHURRYUP wrote:
如果路權是人權的一部...(恕刪)


又是這種狀況外的言論

紅牌跟白牌差在哪裡? 我告訴你差在前者有已經三讀通過十餘年的法律依據

只是相關單位利用些自以為合理的荒謬理由,遲遲連試辦都不肯

白牌有性能充足的150至250cc的機車,我是"真心"的認為沒問題並且支持

而你呢?恐怕只是自以為讓白牌機車上國道聽起來更荒謬,拿來反對重機上國道而已,根本沒認真想過這件事

自以為舉例子很好,殊不知自己只是在一群搞不清楚緣由狀況的井蛙中的其中一隻而已


皮爾卡燈 wrote:
問題1:如果路權是人...(恕刪)


路權是人權的一種??

連路權是什麼都搞不清楚了,自己定義?

路權只是為行車安全罷了

政府當然有條件去限制車種與管制
vicence wrote:
路權是人權的一種??
連路權是什麼都搞不清楚了,自己定義?
路權只是為行車安全罷了
政府當然有條件去限制車種與管制


唉....每次跟沒有法律背景的人講解這個邏輯都有點心累
簡單來說

問題1:連路權是什麼都搞不清楚了,自己定義?
A:路權是什麼? 維基百科上面都有寫,這是法律定義的,不是我定義的,你自己看比較快。

路權=用路人的權利
參考連結1
參考連結2
參考連結3

所以,是「人=駕駛」有權利(權利主體)。
不是車子本身有權利(權利客體)。

你腦中的想像是不是(路權=人權,我們有人權,等於我們有路權,所以我們可以上國道),是這樣嗎?
一部分,不等於完全一樣欸,講了三千遍,你哪裡沒看懂?
人權不等於路權,因為人權的範圍就比路權更廣更大
我用白話通俗一點的例子舉例好了......不然怕你不懂
例如:漢堡是美式料理的一部分,但是「美式料理不等於漢堡」欸,熱狗、薯條、炸雞都算美式料理的一種。

而且人權是有等級之分的(例如:生命>自由>財產)
所以,財產權也是人權的一部分,而路權在這之下,這是台灣法律位階問題。

講了三千遍
路權是人權的一部分(路權等級低於人權)
但是,路權的規定,跟人權規定不一樣(各自的條文規定不同),這是兩回事,懂?
正因為是兩回事
所以,路權是人權的一部分。跟有沒有路權,是兩回事
不是因為有人權,就代表有路權(是你搞錯法律的權利義務關係)



民法、交通法、勞基法,都在第二階法律裡面,在憲法之下,懂?
這些法條底下也都會有其他跟人的權利(人權)相關的規定,不是只有你以為的「生命、自由兩樣而已」


問題2:政府當然有條件去限制車種與管制
A:沒人反對這一點阿,你哪裡看到我說「政府沒條件限制」?
是你搞錯了喔

125樓的文章看了嗎?

看了 > 代表你根本沒看懂125樓阿,針對你不懂的地方提問就好,先不要急著討論重機問題,先把路權跟人權觀念搞懂,不然你會觀念混淆。
搞懂這點以後你再問重機問題,問題的方向才會正確(第一題一看就是完全不懂法律的法盲問題)

沒看 > 那就看完再來問
依法論法,ok?
皮爾卡燈

立法角度不會考慮私心問題,是考慮法律權利義務問題。(答案你針對我前面問題回答就好),洛基哥最喜歡越扯越遠

2024-05-11 11:34
皮爾卡燈

herblee 洛基哥我還在等你回答我的問題喔,你回答的都不是我前面問的問題阿(答非所問)

2024-05-16 16:55
  • 2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