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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檢舉3萬次! 檢舉魔人浮濫已成病態! 應立刻修改民眾檢舉制度以避免社會對立內耗!法律地位合法化,檢舉數量控制。

卉昕 wrote:
一個人檢舉3萬件是有點誇張,但是否也能解讀這個人是真的用心希望交通可以變好?能感受他的用心,因為檢舉沒有獎金,花的都是自己的油錢及寶貴時間。

為什麼這麼多人開車喜歡違規?好好開車,不違停,多走幾步路把車停好不影響別人很難嗎?我開車到現在都沒收過罰單。
三年三萬件,大約一年一萬件,平均一天30件左右。已經很有經驗的人,30件從看片剪片到填寫資料上傳,大約要花兩個小時左右,這真的是一個人能花在檢舉上面最大的努力了。
受理民眾檢舉後..有什麼理由需要回覆處理後續?
受理後員警都沒有裁量權了?
那法官也都可以滾了...!
resolve wrote:
三年三萬件,大約一年...(恕刪)

5分鐘就可以完成1件

員警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看影片,謝謝各位0成本又有生意 爽領月薪
3年檢舉3萬件......由此可見台灣駕駛人的劣根性,違規成自然!
真的要修法防制一下浮濫檢舉,之前騎車在巷弄內轉彎,因為路邊亂停車現象,每一台車每一輪機車在窄巷內轉彎時除非刻意直角轉彎為之,不然都不可避免的加減會壓到路口的雙黃線頭端,這樣也被後面那個大爛咖舉報(他自己也壓到,從攝錄機可判斷),難怪有人看到偷拍的會上去幹架…不是沒原因的,因為真的有亂檢舉爛咖存在,蠻支持開放民眾檢舉,但應防堵惡意浮濫檢舉的問題
怎不考慮修法重罰惡性及常態與累犯違規?
這樣不是比較有機會改善交通嗎??
反倒本末倒置去限縮制度不是昭告天下歡迎違規???
重點在「微罪」

檢舉蟑螂就跟一個帶槍上山打獵當休閒的人一樣,打獵不是為民除害,也不是要生活(獎金),打獵就是要打到獵物的快感。

這是一種「病態」,檢舉蟑螂不是需要一直檢舉,是需要去醫院看精神科
chuleei

見獵心喜、還雞蛋裡挑骨頭,並仔細研究要檢舉哪種才罰比較重、比較容易檢舉成功XD

2023-11-23 13:11
記得繳罰單嘿~打那麼大一串真的是可憐
這個世界要是有未來生化人存在,那肯定是檢舉魔人
用眼睛直接紀錄掃描、大腦編輯輸出
現在都可以直播換臉了,
更不用說換車牌,換車色都可,
檢舉器材還真的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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