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開車久就什麼都知道,一堆老師傅也做了30幾年,結果都在做錯的事,因為沒人提醒他還自己為多厲害。下雨開大燈是因為天色昏暗,要讓其他人看的到你的車,跟超車沒關係。交通檢舉沒有獎金,到底是活在什麼年代啊?還自稱是老司機咧。汽車可以手動開大燈,這樣老司機懂了嗎?
時至今日,居然還有人認為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有的話,以台灣人愛賺錢的個性,台灣交通早就成為全球模範生了話說回來,要檢舉未開頭燈是需要前後影像錄影的感覺這筆檢舉很有針對性,樓主之前是有卡到這檢舉人,還是有甚麼糾紛嗎?
toddwinnipeg wrote:至於人與人信任問題,這張罰單我已去申訴了,若是申訴不了,我肯定很不爽,所以不爽的心情之下,肯定會在相同情況下與本次檢舉人做相同的事,這就是人性嗎?所以大家到時別怪我嚕 所以你有啥好叫囂的!
應該是去檢舉那些把燈改的特別亮特別高的那種汽車或摩托車,每次在他們前面眼睛被照到快失明了應該要叫交警或一般的警察主動去稽查,這個比下雨不開燈的還嚴重呀不然叫政府規定各車廠出廠引擎或電門一開大燈就要亮起來了
開LEXUS格局那麼小, 1張1800元的罰單就毀滅你的人格高尚的那一區塊。我可以接受這樣的檢舉, 因為這可能讓我因而免除了下次的災難, 打燈讓別人看見你, 前車就不太會無視你就換車道, 因為燈一照即使車不出現在照後鏡也能感受後方有車, 因為燈光會由照後鏡到達駕駛眼睛我的人格比這1800元高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