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oplus wrote:不違法又如何?不合理也不合禮 沒錯一直癥結在自己合法造成其他人不便明明就可以皆大歡喜非要自私用路再說了個例子有些小朋友會進了捷運在門口就停住開始玩手機打電動有不合法嗎? 沒有但是卻造成大多數人的不便所以我們要修法說明進捷運後不可以站門口嗎?我只能說會有這樣想法的有點瞎
shadowjon wrote:由你提出的法規一,行(恕刪) 你覺得你車上錶速85KM,會等同其他人的錶速85KM嗎?搞不好實際速度連80都不到!大車只能行駛外線車道,那你知道大車只能利用中線超車嗎?還有大型車總重未達20噸以下的最高限速也是等同小型車!你開85佔用中線,那叫其他人如何超車?另外,在台灣是禁止從右側超車,有點基本道德的自己想想看吧!
yrna wrote:一直癥結在自己合法造成其他人不便(恕刪) 社會資源本來就是有限的,本來就是競爭使用,別人合法的使用方式為何需要需要考慮你的方便?很多店面的門口被畫了停車格,你會為了不擋到他的店面而要求所有的人不准停嗎?笑死人了!很多店家還真的耍一堆賤招!真的跟你的想法有87像!
EVO阿正 wrote:你開85佔用中線,那叫其他人如何超車?(恕刪) 在中線開85是合法規的所以不是佔用,是合法的使用道路,超車不是想超就可以超車的,如果狀況不允許就是不能超車!老師沒教過你嗎?依序行車本來就是最基本的行車禮儀,老師沒教過你嗎?主動跟車系統出來這麼久了,為什麼主動超車系統一直沒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