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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法消極,還不讓人民檢舉,這政府沒救了!

npc08 wrote: 整串看下來,台灣人的水準真的有夠低...(恕刪)

真的,
一堆無法再檢舉的人,竟然說要帶頭要去違規,
所以這些人檢舉到底是為了交通秩序,還是檢舉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異常心態。
真的水準低落到極點。
百里侯

說的真好!有些人真的只是單純要發洩而已

2021-12-08 18:51
怎麼會有人覺得無法檢舉,其實常常檢舉的熱門項目差不多都表列那些。
開車守規矩這些新聞就跟你沒太大關係,愛違規愛檢舉馬照跑舞照跳。
修法後警察真的會比較閒嗎?修法後違規仔罰單真的會變少嗎?
讓我們看下去。

覺得這中間很難取得平衡
不過我還是支持民眾檢舉
這次修法是立法院的民意代表提案
並非政府提案

立法院的民意代表是誰選的?
resolve wrote:
這次修法是立法院的民...(恕刪)

是交通部提案的,交通部的長官是行政院長,行政院的長官是總統,領導人都是一群投機份子,眼裡只有政治利益而沒有是非,所以從上到下行政風格都很投機、短視、鄉愿,正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的寫照。
是代表民意的立法委員,立院三讀通過,限縮人民檢舉範圍,政府只能照做。
JasonMMIV

還政府照做咧,這提案是交通部跟內政部研議的好嗎

2021-12-08 19:30
yangwuu wrote:
檢舉人.都認為自己是...(恕刪)

不喜歡違規就是檢舉人?我可沒那麼多時間檢舉,單純看不慣違規者,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
總之一切依法辦理
民主社會若不同意就公投吧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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