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路權明顯是大學生較大. 但最好還是要隨時注意車況, 提早反應, 不要抱著對方會讓, 尤其是機車, 名車之類, 在台灣的賠償, 即使擁有100%的路權, 真的發生車禍, 大多不是100%無責..是採比例原則.
不過馬莎打人, 就是不對..但這種有經驗的駕駛, 看到對方拿傢伙出來, 或是幾個大漢出來, 就應該立即將車門反鎖. 等警察到, 不是下車. 即使下車, 也要與對方保持距離, 進行蒐證. 或是將車立即開到警察局去..因為有行車紀錄為佐證, 對方有暴力頃向, 保護自己, 離開車禍現場並不會造成肇事逃逸..或是判斷已影響自己生命安全, 開車直衝這些暴力者..這也是屬於正常自(防)衛行為.
顱內出血,, 看照片應該很嚴重,,市長關心,媒體播放, 大眾討論, 對方也是有壓力,應會請民代出面 , 打鐵趁熱, 盡快請個律師, 申請車禍現場鑑定, 查扣兩車行車記錄器, 財產假扣押, 禁止轉移,變賣, 也請民代出面. 花費最重的在醫療, 可能需要復健 ? 車險其實只是擦撞, 算不是什麼大車禍.
Joker Phoenix wrote:
聽家屬說的話也覺得不(恕刪)
說的真好。
就是太多人認為錢可以解決的事情就用錢解決。
所以殺人撞死人就樣樣來,反正錢可以解決。
撞死你而已 有保險啊 賠你就好。
應該立法撞死人也要給對方家屬撞死。賠不賠💰不重要。殺人償命以牙還牙才是對的。
這世道要重罰才可以喝止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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