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振奮過早,法院又翻案了...
振奮!重機壓車過彎被罰3.8萬提訴訟法官認為法規沒限制撤罰
重機壓車甩警車!騎士撤罰3.8萬 更審遭法官打臉
原本法官認定沒危險駕駛,他卻拿判決當「護身符」,監理單位氣得再上訴,更一審法官打臉,認定騎士就是危險駕駛。
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一審
「壓車過彎仍然維持在他的車道上,均能正常穩定的操控,前面認定他沒有危險駕駛的行為,當然就沒有違規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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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更一審還是同一個法官,前面說不是危險駕駛,後面又說是危險駕駛...
「根據錄影畫面估算,當時重機的時速約為90公里以上,壓車時甚至將部分的身體跟車身,伸越到其他的車道,引發車輛事故碰撞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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