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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在身心障礙車位的人不會覺得這位子有點過分嗎?

鬍鬚小哥 wrote:
麻煩 理解力請強一點(恕刪)


我看不懂你想講啥. 反正現在行車紀錄器多
沒證這沒二話 手機拍照按照
停車場法第32條規定,凡占用者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舉發
有證確只有駕駛一人 錄影舉發 讓他去跟交通裁決所申訴去.
真無辜我也說得很清楚了
要是身障本人開車. 頂多也只需要申訴一次 所在地的交通隊若失職瀆職到要讓你跑三次以上的申訴 那也不是檢舉人的錯
要是真的有接送身障人士但不在車位上下車的 剛剛也說了 你有得是辦法舉證申訴. 沒有行車紀錄器
總有就醫紀錄 消費紀錄 店家 賣場也都有監視器.
你說這樣會麻煩 不好意思 是濫用者給你製造出的麻煩 而不是檢舉人.

以上! 你們也好好認清現在社會上濫用者為數眾多的事實好嗎?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blood0819 wrote:
「有時候我爸沒載我媽自己開車出去的時候也會停身障車位,你可以說他沒有同理心,占用身障者車位,但它卻是合法的阿!」

懶得講,你高興就好
法規就在那
你為什麼老是劃錯重點?請問這是樓主想要知道的嗎?請問這是10樓以下的版友提問的問題嗎?

我把身障卡跟殘障手冊拿出來放在擋風玻璃上,你能證明是非法的嗎?如果可以那你大可以去檢舉啊!請警察進行拖吊啊!奇怪了咧~~我是在跟你講一個「事實」,你到底重點在哪?
Smart
yaucheng11 wrote:
你為什麼老是劃錯重點(恕刪)


現在是1960年代嗎? 你怎會有無法舉證的問題. 本版另外一篇熱門不就是大學生在路邊錄影檢舉違規
敝人我也說了好幾次如何檢舉你這種沒有載送身障人士卻佔用停車位的濫用者了
你是看不懂還是?
你可以繼續說公務人員怠慢 我個人是不相信上千上萬件的檢舉他們還能怠慢下去.
真的能這樣子的話 各級民意代表也不是裝飾品好嗎?

就這樣了 你還要再想說那張就是免死金牌!?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yaucheng11 wrote:
你為什麼老是劃錯重點(恕刪)

非法就非法,幹嘛還要我證明啊
無聊

如果喜歡說有抓到再來講,那是你家的事
自己良心過得去就好啊
關我什麼事
Wow_Senior wrote:
我看不懂你想講啥. 反正現在行車紀錄器多
沒證這沒二話 手機拍照按照
停車場法第32條規定,凡占用者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舉發
有證確只有駕駛一人 錄影舉發 讓他去跟交通裁決所申訴去.
真無辜我也說得很清楚了
要是身障本人開車. 頂多也只需要申訴一次 所在地的交通隊若失職瀆職到要讓你跑三次以上的申訴 那也不是檢舉人的錯
要是真的有接送身障人士但不在車位上下車的 剛剛也說了 你有得是辦法舉證申訴. 沒有行車紀錄器
總有就醫紀錄 消費紀錄 店家 賣場也都有監視器.
你說這樣會麻煩 不好意思 是濫用者給你製造出的麻煩 而不是檢舉人.

以上! 你們也好好認清現在社會上濫用者為數眾多的事實好嗎?


我才看不懂你回我文的用意...

我第一篇(11頁 106樓) 主要是探討原PO是用什麼心態來發這篇文章

有證看沒證的車停沒證看有證的車停

完全是兩個世界 要看原PO出發點在哪 後續的回文才不會盲猜而偏頗
(甚至可以說浪費到了網路資源)

我一路看討論到11頁才忍不住發文

若原PO一開始就鞏固住了他的立場 (假設是他有證 而看到沒有證的人去停)

那整棟樓下來 會少了很多口舌之戰

盲猜本來就不應該 但原PO沒寫清楚 更是不應該....




再來你回我的內容 我又是一次黑人問號...

你跟我講身心障礙停車須知幹嘛...就算你不知道我知道
也不該這樣回文 畢竟我回給原PO的內容並無提及此類...

所以我在13頁 125樓再次回覆你回我的內容

並把我最近一次關於說到身心障礙停車證的看法連接給你

不知你是沒看完整內容 還是跳過...(乾脆選擇性忽略?)

所以我這篇又再一次黑人問號..

內文還特地用紅字框出 必須要人 車證 身心障礙證三者齊全等等字樣

你這篇回我顯然是沒注意到我早就說過...


恩....再次黑人問號
Wow_Senior wrote:
現在是1960年代嗎? 你怎會有無法舉證的問題. 本版另外一篇熱門不就是大學生在路邊錄影檢舉違規
敝人我也說了好幾次如何檢舉你這種沒有載送身障人士卻佔用停車位的濫用者了
你是看不懂還是?
你可以繼續說公務人員怠慢 我個人是不相信上千上萬件的檢舉他們還能怠慢下去.
真的能這樣子的話 各級民意代表也不是裝飾品好嗎?

就這樣了 你還要再想說那張就是免死金牌!?
敝人在下我也說過了,你還是看不懂我也沒辦法,你真有本事那就拜託積極一點用力、努力、用心一點去檢舉,國家需要你這種人才啊!真的....我絕對300%支持你,打擊非法人人有責,絕對不能姑息,期待你每個禮拜都上來跟大家分享你檢舉成功的案例
Smart
blood0819 wrote:
非法就非法,幹嘛還要我證明啊
無聊

如果喜歡說有抓到再來講,那是你家的事
自己良心過得去就好啊
關我什麼事
是啊!恭喜妳終於懂了

酒駕就酒駕啊!要被抓到了才能知道是酒駕,至於良心過不過得去......這你應該知道的
Smart
鬍鬚小哥 wrote:
我才看不懂你回我文的(恕刪)


不管原PO有沒有證件 他看到身障車位遭到占用 這是社會現象不是嗎?
我身為一個身障者的家屬來呼應他看到的現象
然後提出我個人意見 你看懂了沒?
然後這篇就釣出一堆有證違規使用的濫用者.
進而讓我非常火大的不放過任何一個人 您理解了嗎?

不要姑息那些濫用者 有很難懂!?

yaucheng11 wrote:
是啊!恭喜妳終於懂了...(恕刪)


社會敗壞,道德沉淪啊!
你放心 有機會我會讓你老爸罰單收爽爽的!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tpachung wrote:
沒錯,打110就可以...(恕刪)

此截自google地圖
於英才路,靠近公益路口 身心障礙機車格
你都說你看不出來了
怎麼知道人家實質上有沒有殘障?

有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
不用一直在這個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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