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廂型車迴轉一半遭撞!鑑定出爐「騎士0肇責」女駕駛聽結果氣炸

一堆人認為外線迴轉合理?
我開始為中華民國交通感到悲哀
跨越整條馬路迴轉本來就是最危險的動作
今天是肇事者認為機車還很遠所以外側迴轉造成機車撞上
如果是肇事者認為汽車還很遠所以外側迴轉造成車禍
這時候檢討機車的
難道一樣認為直行汽車應該負擔部分責任?

外側車道本來就僅限於直行及右轉
你在外側車道就算打左方向燈
難道後面的車輛就應該預期該車是準備大迴轉嗎?
如果這種跨越車道迴轉合理
那內側車道右轉不也可以聲稱外側後車車速過快造成內側右轉車禍,應該負擔部分責任?
迴轉沒事你幸運, 出事你倒霉..
這棟一堆來秀下限的
大概是平常也都這樣開車
反正出了事都是別人太快
標準三寶起手式
所以我迴轉的時候都非常小心,那怕是對方看手機、打電話、超速、酒駕、無照等
只要被撞發生車禍,幾乎不可能全身而退的
civiltensai wrote:
一堆人認為外線迴轉合(恕刪)


跟你說,外線迴轉不只合理還完全合法!
想都沒想過吧!!!
因為靠內側會一次轉不過去當然是外側直接轉一次回過去比較不會影響交通啊
懂了吧~~~ 這就是中華民國交通部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327683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32768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6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6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6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不得
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三、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除設有專用迴車道者外,應繞圓環迴車。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
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六、聯結車不得迴轉。


沒有說不可以就是可以喔!外線放心轉吧仔細看看後面有沒有車就好了
呵呵
「我有看啊,剛剛沒有,突然就出現了」這種話也有人信?

結果論啦,說確定有看,然後其實有車?那不就等於疏失沒看「清楚」?不告你一條過失傷害就不錯了,還好意思要別人幫你出修車錢?沒半點路權和安駕觀念,靠一招我有鈑金,終究是會踢到鐵板的啦,就賠一賠下去吧

雖然騎士用受傷證明,即使我是對的還是會有錯的不知不覺的三寶出來讓你撞,還堅持是你的錯XDDD
virtualbay wrote:
跟你說,外線迴轉不只...(恕刪)

還在提那篇
不是被打臉了
看到這些用生命捍衛路權的人我都很佩服

反正不管今天甚麼車

有路權閉著眼睛走都沒在怕

我真心覺得這種人最可怕

路權會給你生命保障???
凱開223 wrote:
鑑定委員會的標準在哪(恕刪)

37萬也太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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