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wo wrote:所以你在高速公路前面(恕刪) 前面說過了行車糾紛和以車撞人是兩碼事我哪裡有說可以撞??是在秀邏輯下限還是眼睛有問題?A辣愛怕跑 wrote:那只是你認為的覺得...(恕刪) 那又如何?你說那是政府的問題不是騎士的問題也只是"你認為的"啊就看你能不能也說個佐證的道理出來囉
停在待轉格子外,沒事當然就沒事,一旦因為你停在格子外發生碰撞,一定有責任的。另外,停在待轉格子外面,尤其是T字路口,已經有判決書喔,法院認證喔,從待轉格子外,跟待轉方綠燈時一起左轉,被警方攔下開闖紅燈,法院依然認定是闖紅燈喔,所以在格子內絕對保平安無罰單。
A辣愛怕跑 wrote:是警方認為是警方認為不是我認為 你之前貼出的文章,其實已經寫出來了!從來沒有說無罪,只有說「從寬認定」!從寬認定的意思是什麼?就是微罪不罰。微罪不罰代表無罪嗎?警察說的話,會代表判決法官說的話嗎?平常超出待轉區沒事,但假如這次因超出待轉區而導致事故,也會沒事嗎?另外,該新聞也說「轎車壓過虛線 擦撞騎士 肇責較多」!這代表什麼?是不是機車騎士也必須負擔一部份的責任呢?
A辣愛怕跑 wrote:我認為個頭啦你自己看樓主PO的新聞從0:57 開始警方就說沒有違規是警方認為是警方認為不是我認為 我反駁你的"認為"是在講"待轉格小溢出待轉區"的問題是誰的問題不是有沒有違規的問題
此案四輪嘴臉是無恥可惡的,不用懷疑,但我針對超出待轉區來論述,一,如果有人要檢舉機車停在格子外待轉,未依照標線行駛,98%不會舉發,我的認為。應該也沒人檢舉過。但是如果是紅燈越線去待轉格外,被檢舉紅燈越線很正常喔。二,之前機車黨發起的待轉大富翁,警方有沒有針對停在待轉格外的機車開罰?有喔,法院也都有這些大富翁玩家的申訴判決書,也都是判決違規者敗訴,所以當然是違規,只是警方考量時間(上下班),地理條件因素,不想主動取締而已,跟滿路違停一樣,併排違停都不會主動取締,停待轉區格子外,更不會取締。
A辣愛怕跑 wrote:這一案警方 已經確定(恕刪) A辣愛怕跑 wrote:這一案的重點根本...(恕刪) 所以你就是一直要刻意忽略機車溢出待轉格的問題機車溢出待轉格就是機車的問題不是政府劃格的問題一直用汽車撞人來轉移焦點?如果溢出待轉格不是問題, 那又何必劃格子?把格子塗掉就沒有溢出的問題不是嗎?想在哪轉就停在哪轉, 多方便多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