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佩服許多人把自己的安全建立在別人不違規的前提下既然如此這些人遇上嚴重違規的駕駛非死即傷本就是不讓人意外跟台南神車駕駛一樣這女孩也是屬於有勇氣的人都是直接堵在駕駛的必經道路上觀察有無違規車輛這一點我還真沒勇氣去做
看海成花 wrote:依照你的邏輯,直行車(恕刪) 之前我也有類似的狀況被直行機車撞,而且我也有行車紀錄器證明閃紅燈前確實停下來看沒有車才再開動,那機車是市區高速衝出直接側撞我的汽車左後方,三個月後初判我方是主要肇事責任。像是這個案例比較嚴重有出人命的,有可能另外鑑定,一般事故初判真的是只看燈號,完全不管現場跡證的。我去筆錄時還有再三強調我有停車再開,根本沒看到機車,連行車紀錄器也交給交警,結果還是一樣。